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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NGO國際事務會

  • 發布時間:2016-08-25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5年8月25(星期四)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副執行長沈文強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副執行長沈文強報告:

一、外交部協助我代表隊參與「2016年第31屆里約奧林匹克運動會」

2016年第31屆里約奧運甫於日前落幕,中華代表隊獲得一金二銅成績。為使我國奧運代表團順利參賽,外交部協助及支援我代表團事項如下:

(一)駐巴西代表處及駐聖保羅辦事處於本屆奧運期間(8月2日至22日)成立「里約奧運專案小組」,主動與我代表團保持密切聯繫,瞭解我團選手各項需求、酌情協助國內媒體記者或重要訪賓、旅外國人急難救助,並與里約地區僑胞合作,配合提供我國代表團所需飲食及生活照料。
(二)奧運期間曾傳出我國選手飲食不適而食用泡麵的情形,然而專案小組同仁獲知奧運選手村提供的「亞洲式飲食」不合我選手胃口後,立即探詢代表團成員所需物品,多次代購或贈予我代表團東方食品;當地僑領也多次親製粽子、小籠包、滷味等菜餚送至選手村為我國選手加油打氣。

二、外交部105年國際青年大使即將於8月27日起陸續啟程赴海外訪問演出

外交部「105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6週集訓即將於8月26日告一段落,100位青年大使將於當(26)日上午10時30分在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內湖校區中興堂舉辦大型舞臺演出,外交部特別安排目前在臺灣訪問的亞西地區及獨立國協之青年前往觀賞,增進國際青年交流。

4個交流團隊預計自27日起陸續啟程,由外交部資深同仁率團,分別前往16國、17個城市進行交流訪問,透過與各國的交流,展現我國青年的熱情與活力。

本(105)年海外大型舞臺演出主題為「活力世代,友善臺灣」,由國內舞蹈界知名舞者共同編排,透過舞蹈、音樂宣介臺灣多元的閩南、客家、原住民及華夏文化,全長90分鐘。

外交部本年另安排青年大使參訪我政府在友邦的援建計畫,以及慈善、永續環保非政府組織,瞭解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扮演的積極角色,體現臺灣善盡國際公民責任。
 
※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副執行長沈文強答詢:

一、可否舉例說明「里約奧運專案小組」為我國選手準備的食物?這些食物是於當地採買還是從臺灣運到巴西?(中央社唐佩君小姐)

答:專案小組在當地購買臺灣零食、冷凍水餃、肉燥罐頭以及沖泡飲品等,送至選手村為我國選手打氣。
 
二、本年「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共有幾人?(中央社唐佩君小姐)

答: 本年通過集訓考驗的國際青年大使共有100人。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答詢:

一、可否說明我國政府對慰安婦的立場?外交部是否設定時程表請日方答覆?(鳯凰衛視顏嘉璐小姐)

答:
(一)我政府對慰安婦議題之立場不變,即要求日方正式道歉、賠償、同時恢復原慰安婦名譽與尊嚴及照護原慰安婦生活,並據以嚴正敦促日方儘速與我展開協商。日方瞭解我方立場,並強調會誠實以對。我方已同時在臺北與東京再向日方表達相關訴求,盼日方儘速與我方針對相關議題進行協商。
(二)針對此議題,我與日方仍須做許多諮商,惟每當有最新發展時,我國仍一再強調我方既定不變的立場。
 
二、(一)外傳教廷與中國大陸就主教任命問題達成共識,外交部對於教廷可能與中國大陸建交是否有所準備?(二)中梵關係是否會走向「越南模式」?(三)陳副總統9月出訪教廷與教宗會晤時,是否會討論中梵間的交流?(UDNTV李詠平小姐、美國之音林楓先生)

答:
(一)中華民國與教廷邦誼源遠流長,官方高層互動頻繁且關係良好。梵蒂岡並非世俗國家,牧靈與福傳為其重要目標。中國大陸與梵蒂岡過去多次的對話與接觸,外交部皆密切掌握相關訊息。我國亦和教廷有非常密切的合作,教廷在臺灣也經常辦理有關教區的活動;同時我方亦積極響應教廷在國際間發起的人道援助計畫,中華民國會持續做為教廷的人道和平慈善夥伴,繼續深耕雙邊關係。我方與教廷的邦誼非常穩固,我方也十分珍惜與教廷間之邦誼。
(二)在此不便評論「越南模式」。
(三)陳副總統做為我國的特使出訪教廷,會和教宗進行怎樣的交流,宜由總統府發言。 

三、義大利昨天發生強震造成嚴重死傷,我方是否對義國表達慰問之意?(中央社唐佩君小姐)

答:外交部於第一時間已向義大利駐臺代表處表達哀悼與慰問,同時我國駐義大利代表處亦致函義大利外交部亞太司司長,表達我國哀悼與慰問。
 
四、可否說明李部長赴拉美地區主持區域會報時程表?(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

答:部長已完成區域會報,並順訪我邦交國瓜地拉馬,此行一切順利,相當成功。
 
五、(一)有關土耳其駐臺副代表都庫哈里(Halil Ibrahim Dokuyucu)酒醉滋事案,可否說明渠是否擁有刑事豁免權?(二)我國派駐土耳其人員是否未享有刑事豁免權?(三)土國外交部是否有針對此事給予我方回應?(四)此事後續是否依照我國司法程序處理?(五)外交部是否就此問題持續與土耳其駐臺辦事處交涉?(Taipei Times徐薇婷、中央社唐佩君小姐、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

答:
(一)8月23日我方已正式致函法務部,同時副知我駐土耳其代表處及土耳其駐臺辦事處,確認雙方外交人員並未享有刑事豁免特權。
(二)7月3日案發後,我禮賓處人員到場時依據臺土最新「雙邊特權禮遇對照表」復告法務部雙方無刑事豁免權。惟土耳其駐臺代表艾瑞康(Ismet Erikan)堅稱,我方駐土耳其代表處人員享有刑事豁免權,爰依據互惠原則,其屬員享有刑事豁免權。因本案事涉重大,外交部爰另請我駐土耳其代表處再次確認所屬是否享有刑事豁免。外交部於本(8)月17日訓令駐處向土方表達我嚴正關切立場,並請土方在雙方設定之合理期限內答覆確認雙方有無豁免互惠,若未獲答覆我方則將視為沒有豁免,並按我相關司法程序處理。
(三)我方認為土國歷經政變迄今已過一段時間,惟仍遲未收到土方正式函覆,爰認為在此事件上該做釐清。
(四)後續應由我國司法程序進行處置,我方亦盼當事人誠懇面對其不適當之行為。
(五)土耳其駐臺辦事處於8月9日已派員赴安和派出所向警方道歉,並表示請警方列出清單,土方願意賠償。警方刻就損害清單積極處理中,相關程序可詢問安和派出所。(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