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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亞太司、亞協

  • 發布時間:2016-08-30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5年8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林恩真
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
 
※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林恩真報告:
一、我國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簽署漁業合作協定,以具體行動展現我打擊「非法、未受規範及未報告(Illegal, Unregulated and Unreported, IUU)」漁業活動之決心。我國亦將致力推動與我國遠洋漁業主要作業漁場之太平洋諸國簽署漁業合作協定,藉由共享資訊等方式加強合作

經我國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共同努力,馬國主管漁政業務之資源暨發展部長Alfred Alfrd, Jr.在馬國財政部長Brenson Wase陪同下,於本年8月27日至9月3日來台訪問,並於8月29日上午10時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與該會主任委員曹啟鴻簽署《中華民國與馬紹爾群島共和國漁業合作協定》。目前我國在太平洋地區已順利與索羅門群島、諾魯、吐瓦魯、巴布亞紐幾內亞及馬紹爾群島等5國,簽署漁業合作協定。

 
二、外交部再次提醒國人勿赴海外從事不法行為
(一)近期已連續發生多起我國人在東南亞國家運毒或電信詐騙被捕之案例。本年5月有5名國人於印尼峇里島及雅加達販毒被捕;7月有11名國人因涉電信詐騙在印尼被捕;8月初又有1國人涉嫌販毒在印尼被捕;上週(8月22日)亦有17名國人在菲律賓長灘島涉嫌販毒遭菲國警方逮捕。另上(104)年11月亦有3名國人在印尼因販毒遭判處死刑(目前尚在研究是否提起非常上訴)。

(二)外交部再次呼籲國人,製造、運輸、販賣及使用毒品在東南亞國家均屬重罪,且目前菲國政府厲行掃蕩毒品。請國人切勿心存僥倖赴海外從事不法行為,以免觸犯當地國法律,得不償失。

 
三、落實「新南向政策」
(一)臺灣協助印尼農民提高農產品產量與產質
由我國駐印尼技術團與印尼倫邦(Lembang)國家農訓中心合作興建之溫室與集貨場於本(105)年8月8日落成,並舉辦啟用剪綵典禮。駐印尼代表處副代表葉非比及印尼農業部官員及當地農戶等各界出席典禮。

該溫室與集貨場是臺印合作推動「強化農企業培育發展計畫」的一部分,希望透過提升農訓中心既有教育訓練質量和提高農業設施標準,使當地農產品更加多元化,並使產品品質達出口標準,為農民帶來更多實質回饋與福祉。

本計畫預計在未來3年輔導農民1,800人次,不僅可增進臺印尼農業的實質合作,更可開啟臺灣尖端農業技術在印尼的能見度,是兩國農業合作之典範,更是我「新南向政策」在印尼成功推動的實例。

(二)外交部與資策會合作在緬甸設立TDOC電腦中心
外交部委託資策會執行「臺灣數位機會中心(TDOC)計畫」,日前在緬甸仰光市英盛(Insein)區的社區中心設立數位電腦中心,並於8月20日正式啟用。

資策會與緬甸國立仰光大學合作設立電腦中心,並與緬甸電腦工業總會(Myanmar Computer Federation)合作,共同在緬甸設立第一輛太陽能行動貨櫃電腦學習中心。未來將透過一系列的電腦訓練課程,縮短緬甸城鄉數位落差。

(三)臺印度訂於9月中旬簽署《航空服務協定》及《農業合作瞭解備忘錄》
為落實「新南向政策」,臺印度訂於9月中旬在臺北簽署《航空服務協定》及《農業合作瞭解備忘錄》,雙方刻進行簽署前最後準備工作。兩協定之簽署預計可加速觀光交流、航空便利及進一步提升兩國農業相關產業之交流與合作,符合我新南向政策核心目標。

(四)印度國會議員訪問團於8月28日至9月1日訪台
印度國會議員米納(Harish Chandra Meena)乙行6人於8月28日至9月1日訪台。該團由印度國會上下議院之跨黨派議員聯合組成,係蔡總統就職後,首度來訪之印度國會議員團。

該團訪台期間將拜會立法院蘇院長、接受外交部李常務次長款宴,拜會經濟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陸委會及觀光局等,並參訪新竹科學園區及赴清華大學瞭解我臺灣教育中心在印度設置情形等。

我政府刻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該團蒞訪將有助臺印度在既有基礎上進一步提升雙邊經貿、科技、文教、觀光及民間等各個層面的交流。

 
※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報告:
一、臺日地方交流密切
本(9)月份來訪的日本地方首長包括:
(一)京都府知事山田啟二將於本年8月30日至9月1日訪臺,此行主要目的係透過觀光拓展與臺灣之交流,並提升臺日雙方互訪人數。

(二大分縣知事廣瀨勝貞將於本年9月8日至10日率團訪臺,期間將舉行「大分縣臺灣推廣會」,並拜會臺中市長林佳龍、「三三會」會長江丙坤、華信航空等。

另我國地方首長訪日部分則包括:
(一)宜蘭縣長林聰賢訂於本年9月5日至8日率團赴沖繩縣考察及進行臺琉交流。

(二)雲林縣長李進勇訂於本年9月21日至24日率團赴日本東京都宣傳2017臺灣燈會,並進行文化、觀光及綠能產業交流。

(三)臺南市長賴清德訂於本年9月24日至27日率團赴日本九州、熊本、京都及東京等,並與京都市洽談締結夥伴都市,共同促進民間交流。

臺日地方交流日益密切友好,截至本年8月底,計有16位知事及3位副知事訪臺。

 
二、日本眾議員田中和德於本年9月3日至6日訪臺
日本眾議員田中和德將率「神奈川縣日臺親善協會」成員一行37人訂於本年9月3日至6日訪問臺灣,期間擬拜會總統府秘書長林碧炤及立法院長蘇嘉全。

田中眾議員係「神奈川縣日華親善協會」名譽會長且曾任日本環境副大臣、財務副大臣等要職,現任自民黨國際局長,立場至為友我,並於我九二一地震時,捐助慰問金百萬日圓。

 
※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林恩真答詢:
一、(一)上述資訊提及,我3名國人因販毒遭印尼官方判處死刑,「目前尚在研究是否提起非常上訴」,擬提者係我官方或是犯案當事人?(二)處決日期為何?(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中央社唐佩君小姐)

答:
(一)是否提起非常上訴係當事人之決定。

(二)目前尚無處決日期方面之資訊;駐印尼代表處業將相關法律資訊轉知在押國人,並時常派員探望、關懷。 


二、(一)上週我國人在菲律賓長灘島涉嫌販毒被捕,後續情形為何?(二)據悉菲律賓警方因該案同時逮捕中國大陸籍人士,目前有無受到中國大陸壓力,要求遣返?(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旺報陳建瑜先生)

答:
(一)菲律賓警方刻正進行相關調查及蒐證程序;我17名國人暫拘留於菲國阿卡蘭省Kalibo警察局。駐菲律賓代表處業向菲方表達關切,請菲方隨時提供我案情最新發展,並保障我國人應有之司法權益。

因長灘島與駐處所在首都馬尼拉陸路距離超過500公里,另須銜接水路400餘浬,駐處第一時間係洽請當地臺商先行代為探視,近日將派員親赴Kalibo警局探視國人瞭解情形,並提供必要協助。

另據駐處向菲方瞭解,我在押17名國人中,除主嫌外,另16名國人均得以40萬菲律賓幣交保,惟至目前,尚無國人完成交保程序。

(二)遭押國人在菲律賓涉犯販毒罪,而非電信詐騙相關罪刑,依法應在菲律賓受審、調查,爰本案並不觸及中國大陸要求遣返問題。 


三、(一)日前網傳泰國將予持我國護照之國人免簽證待遇或免簽證費,此事是否為真?(二)自我國予泰國免簽後,我有無向泰方表達盼獲免簽待遇?(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
(一)目前外交部並未收悉泰國將予我免簽證或免簽證費的訊息,政府將持續促請泰國基於互惠原則,儘速同意予我國民免簽證待遇。

(二)我國自本年8月1日試辦予泰國、汶萊兩國國民免簽證措施,盼藉由上述二國來臺觀光客的提升,達致雙邊各領域實質交流的目標。 


四、(一)外交部及相關駐外館處如何促成臺印度簽署《航空服務協定》及《農業合作瞭解備忘錄》?(二)目前臺灣飛往印度航班每週約有多少班次?未來有無可能增加航班?(中評社高易伸先生)

答:
(一)為落實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外交部及相關駐外館處積極推展臺印度雙邊關係,除在既有的雙邊基礎上持續推展外,在其他如農業、航空、教育、觀光、科技、經貿等各領域均啟動實質交流,亦獲致具體成果。

印度內閣首度公布將在9月中旬與我簽署《航空服務協定》及《農業合作瞭解備忘錄》;另在文化面向,我方將推動簽署《阿里山鐵道遺產合作意象書》;上述成果可望達致「新南向政策」所揭櫫的全方位雙邊實質互動目標。

(二)目前華航每週有三班直航印度班機,據悉每班次均達滿載,未來臺印度《航空服務協定》簽署後,定會擴大航空業市場商機;外交部鼓勵包括印度航空公司等相關業者來臺探詢合作機會,倘能增加班次,料將對雙邊交流有正面助益。
 

※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答詢:
一、(一)「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預計開會時程?(二)針對地方漁會抗議「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不邀請漁民代表與會事,外交部回應為何?(三)「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所包含議題為何?(四)國際海牙仲裁庭將太平島判定為「岩礁」(rocks),是否會影響我與日方的談判?(中央社唐佩君小姐、NOWnews林人芳、中評社高易伸先生、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日本共同通信社鹽澤英一先生)

答:
(一)因8月時值日本暑休,外交部上週始與日方洽商訂定「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的日期,未與日方達成共識前未便向各位說明。

(二)先前臺日漁業委員會相關會議邀請漁民代表參與,係因該會議討論雙方重疊海域的漁捕問題,涉及漁民作業細節,為尊重漁民實際作業經驗,爰邀請雙方漁民代表與會。

(三)「臺日海洋事務合作對話」協商之4大議題領域,無涉漁民作業方式,爰雙方漁民代表均未受邀參與。

(四)此對話機制包括4大領域:環境保護、科技調查、海洋救助、漁業合作。(四)我政府不接受仲裁庭就「南海仲裁案」做出之判斷,並主張爭端各方應在和平協商基礎上,獲致圓滿解決。
 

二、日本政府將出資10億日圓,成立援助韓國慰安婦財團,臺日協商慰安婦議題進展為何?(China Post葉允凱先生)

答:
(一)外交部及駐日本代表處已分別在本年8月25日向日方表達,要求正視我原慰安婦問題與訴求,並儘速與我協商。

(二)日方認為,其政府在1995年6月設立「財團法人亞洲女性和平及友好基金」(簡稱:亞洲女性基金會),由政府提供行政費用,向民間募款,對受害者進行補償,此舉已係「誠實以對」;惟我政府對慰安婦議題之立場不變,即要求日方正式道歉、賠償、恢復原慰安婦名譽與尊嚴及照護原慰安婦生活等,爰雙方的協商尚無交集。

(三)外交部已再向日方表達相關訴求,且將持續與日本交涉協商,倘有進展當適時向國人說明。(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