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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亞太司、亞協

  • 發布時間:2016-11-2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5年11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
四、出席者:亞東太平洋司司長陳文儀
      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
 
※亞東太平洋司司長陳文儀報告:

一、諾魯共和國國會議長布拉曼伉儷率團訪台
(一)諾魯共和國國會議長布拉曼(Hon. Cyril Buraman)伉儷應我政府邀請,將於本(105)年12月5日至8日偕團員一行4人來台訪問。

(二)布拉曼議長係於本年7月就任諾國國會議長,為諾國資深政治家,對我友好,此行訪台期間將會晤立法院院長蘇嘉全、接受外交部長李大維及夫人款宴,並參訪我國重要社會暨經濟相關建設。

二、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外交部長席克訪台
(一)馬紹爾群島共和國外交部長席克(Hon. John Silk)偕該部次長齊曲能(Bruce Kijiner)訂於本年12月2日至5日訪台,期間除將赴馬國駐台大使館視察館務外,另將會晤外交部部長李大維並接受款宴。

(二)席克外長係馬國資深政治家,為我國忠實友人,長年代表馬國在各國際場域對我支持不遺餘力。

三、印尼沙立夫喜達雅都拉國立伊斯蘭大學校長戴德來臺訪問
(一)印尼沙立夫喜達雅都拉國立伊斯蘭大學校長戴德(Dede Rosyada)等7位重要的印尼伊斯蘭大學校長及教職員應中華民國政府邀請,於本年11月20日至25日率團來臺訪問。

(二)訪團在臺停留期間分別拜會教育部,參訪國立交通大學、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及花蓮慈濟大學等洽談教育合作,並由交通部觀光局安排體驗我國「清真旅遊」行程,以增進訪團對臺灣之瞭解,並深化兩國學術與文化之交流。

(三)此係我加強雙方伊斯蘭文化交流重要推案之一,對政府推動「以人為本」之「新南向政策」極具助益。外交部另請戴德校長一行就我國推動之「清真旅遊」提出具體建議,以利我國提供穆斯林旅客更便利優質之服務,吸引更多穆斯林來臺觀光或優秀學子來臺就學,以深化臺印尼雙邊交流。

(四)中華民國政府與印尼政府各項交流密切,目前印尼共有30萬移工、配偶及學生在臺工作、生活及就學。臺灣為印尼第9大貿易夥伴及第10大投資國;印尼亦係臺灣第12大貿易夥伴。未來雙方將持續推動經濟、教育、農業及勞動等各領域之交流合作。

四、臺印度簽署「鐵道遺產合作意向書」
(一)臺印度訂於12月24日在嘉義市阿里山森林鐵路車庫園區舉行「鐵道遺產合作意向書」簽署儀式,約本擬由駐印度代表處大使田中光在印度簽署後,以換文方式,屆時再由「印度-臺北協會」會長史達仁在嘉義市簽署完成簽署程序。

(二)臺印度兩國於境內均設有森林及登山鐵道且年代久遠,具觀光及文化遺產保存價值。雙方認為應可就此方面進行合作及交流。經多方聯繫,商定以簽署合作意向書形式,促進兩國在森林鐵道遺產之合作交流。我國主政單位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印度方為鐵道部鐵道局遺產總處。
 
※亞東太平洋司司長陳文儀答詢:
一、請問新任駐新加坡大使梁國新何時赴任?(中央社唐佩君小姐)
答:梁大使昨(28)日已與本部部長見面並交換意見,預計週內啟程。
 
二、有關我與印度簽署之「鐵道遺產合作意向書」可否進一步說明細節?(中廣李人岳先生)
答:「鐵道遺產合作意向書」訂於下(12)月簽署,相關細節屆時會再向各位說明。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答詢:

問:有關新加坡裝甲車在香港被扣留事件,媒體報導係我方透露消息緣故,新加坡是否向我方表達任何意見?(TVBS相振為先生)

答:例不評論外交工作細節。
 
※亞東關係協會秘書長蔡明耀答詢:
一、日本交流協會大橋光夫會長於「臺日經濟貿易會議」開幕致詞時特別提及日本食品進口解禁事,並表達盼儘早解除限制。外交部對日方提出此議題是否感到意外?(中央社唐佩君小姐)

答:對於日方持續表達希望儘快處理日本食品問題事,我方理解且不覺意外。日本認為我國處理日本食品不僅欠缺科學依據,亦違反WTO規範,盼能早日解除限制。惟國民健康為政府最首要考量,故嚴格規範福島及鄰近五縣市食品進口;我方認為美國及歐盟做法值得參考,至於日本食品解禁,並非「臺日經濟貿易會議」所能處理議題,故本次會議不會討論也無法做決定。
 
二、(一)李大維部長昨日在立法院已明確表示本次會議將不討論核災食品問題,外界認為此係臺日取得共識不在會中討論之表示;未料大橋會長卻於致詞中提出該問題,請問外交部對此是否知情?(二)昨日媒體報導關於亞協與日方進行之臺日經貿會議「會前會」,係循例辦理或本次為特例?(民視顏辰州先生)

答:
(一)我方事前雖不知情,惟會議雙方致詞時本就可各自表達關切事項。我方關切的是國人健康,確保人民獲得「安心、安全的食品」,絕非要進口核災食品。外交部立場係以確保國民健康為大前提,支持主管機關進行專業判斷。
(二)該「會前會」僅係雙方會面及交換意見。
 
三、大橋光夫會長致詞提及明(30)日將簽署並公布2份備忘錄,請問內容為何?(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日本共同社柯淑齡小姐)

答:預計簽署之2項備忘錄分別為語文交流及產品安全,惟不包含食品,係指工業等其他產品安全之規範。
 
四、(一)邱義仁會長於致詞提及臺日經濟夥伴協議(EPA),本次會議是否涉及相關談判?(二)本次會議若未討論,是否列入下次會議議程?(中央社唐佩君小姐、日本共同社柯淑齡小姐)

答:
(一)雙方會長致詞所提內容僅係表達各自關切議題與期望。
(二)下次會議議程尚未決定。(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