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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亞太司、臺日協

  • 發布時間:2024-07-04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1374日(星期四)上午11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蕭光偉

四、出席者: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副司長陳俊吉、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范振國

 

亞東太平洋司本日無報告及答詢事項。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范振國報告:


提醒國人攜帶黃金赴日注意事項


今(113)年以來日幣大幅貶值,各國赴日旅遊人數大幅增加,再加上國際金價走揚,以及日本消費稅提高至10%等因素,外交部注意到有部分犯罪集團又開始以非法手段企圖走私黃金入境日本販售,而日本海關也開始對入境日本的觀光客隨身攜帶的金飾品等進行更為嚴格的審查。


根據日本海關的規定,如果攜帶的金額超過100萬日圓(含等值外幣、支票、有價證券),或純度90%以上的黃金達1公斤以上時,須在入出境時向日本海關進行「進出口申報」。


另隨身攜帶物品(包括配戴金飾)如果總計價值超過20萬日圓,也必須填報「攜帶物品申告單」(可於飛機上或海關行李查驗站前的書寫檯取得),如果未事先申告被查獲,物品可能遭到沒收。


由於我國民眾時常佩戴金飾品,又因金價上漲等情形,隨身佩戴金飾容易超過日本所規定的20萬日圓上限而遭到沒收,因此再次提醒國人赴日儘量不要攜帶貴重珠寶及金飾品,以免入境時遭到盤查,進而遭到沒收物品、課徵關稅等處罰,影響旅遊行程規劃。

 

臺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范振國答詢:

 

一、是否已經有發生國人因上述規定遭盤查或遭沒收的情況(大紀元 戴慧瑜小姐)


答:有接到通報,確實有國人發生這樣的案例。另因夏季旅遊旺季即將來臨,因此今日特別再提醒國人注意。


國人最常碰到的情況便是隨身配戴的金項鍊等飾品價值超出日方規定,如男性常攜帶較粗的金項鍊,以現在金價的價值很容易超過20萬日圓。


二、您方才所提及的犯罪集團走私黃金的部分,是否有更詳細的說明?(大紀元 戴慧瑜小姐)


答:根據以往我們掌握的情形是,香港的金飾品出境不需審查,因此過去曾聽聞有犯罪集團從香港運送金飾品到日本的狀況。不過可以確定的是日本海關的審查確實變得更為嚴格,也包含對一般觀光客的審查。日本向來是我國人重點旅遊國家之一,因此特別宣導,儘量避免不必要的誤解及麻煩。


三、想請如果遭到盤查時,政府可以提供何種協助?(中央社 葉允凱先生)


答:如果日本海關認定觀光客有不法疑慮,一般會有翻譯人員現場協助溝通,另國人如果遭到不合理的待遇,也可以主張要求與我國駐外館處聯絡。


不過從實務經驗來看,一般需要等到日方搜查完畢後才會讓旅客與外館聯繫,在搜查期間並不會開放使用行動電話,搜查完畢若無確切事證,便會放行;如果遭認定有疑義,旅客可主張受到不合理待遇或對判斷有疑義,告知要聯絡駐外館處。


四、當駐外館處接獲旅客的聯絡通報時,可以提供何種協助?(中央社 葉允凱先生)


答:必須要強調的是,入境審查是一國的主權行為,不論是入境資格審查,或是海關審查皆是,除非是認定上有明顯的瑕疵或錯誤,駐外館處可以協助國人表達判定有疑義或是要求不要過當檢查,不過如果對方已經做出如拒絕入境等處分,外館並無權干涉或是推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