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6年12月7日(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
三、主持人:外交部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發言人李憲章
四、出席者:歐洲司司長高安
※歐洲司司長高安報告:
一、本(2017)年12月1日起恢復臺北-倫敦直航
臺英雙邊實質交流合作近年持續提升,重要事項包括:2009年英國予我國免簽待遇(為歐洲第一個予我免簽國家)、2011年臺英簽署「青年交流計畫」(Youth Mobility Scheme)互予1,000個度假打工名額、2015年「英國貿易文化辦事處」正式更名為「英國在台辦事處」、2016年英國將我列為「登記旅客快速通關計畫」(Registered Traveler Service)適用國家等。本年12月1日臺北-倫敦恢復直飛航線,臺英關係更向前邁出一步。根據中華航空公司提供資料,臺北到倫敦直航(飛行時間因風向問題,夏季約13小時,冬季約14小時)可節省3至7小時之轉機及中停時間,有助臺英提升雙邊交流與合作。
華航於12月1日在英國舉辦首航酒會,英國際貿易部副部長Greg Hands、英國會上議院副議長暨首相對臺貿易特使福克納勳爵(Lord Faulkner)、蓋威克機場首席商務官Guy Stephenson等官員及我駐英國代表處林永樂大使、中華航空董事長何煖軒、經濟部次長王美花均出席見證直航首航順利成功。
根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統計資料顯示,去(2016)年臺英間出入境旅客次近15萬人次,2017年1月至8月較去年同期成長約27%。臺北-倫敦直航料將進一步帶動成長。
目前國籍航空直航歐洲之據點增至6個,包括英國倫敦、法國巴黎、荷蘭阿姆斯特丹、德國法蘭克福、奧地利維也納及義大利羅馬。
二、「2017瑞典日」(Sweden Day Event 2017)開幕式訂於12月8日在台山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舉行
「2017瑞典日」訂本(12)月8日在台山文創園區舉行開幕式,並於本月9日(星期六)上午11時至下午5時開放民眾參觀。該活動由「瑞典經貿暨投資委員會臺北辦事處」(The Swedish Trade & Invest Council)及「臺北瑞典商會」(The Swedish Chamber of Commerce Taipei)共同舉辦,並邀請許多瑞典國際知名企業以及相關院校等設置攤位。
瑞典係北歐重要經貿國家,經濟發展仰賴國際貿易,崇尚自由貿易,其代表性產品世界聞名。除了傳統出口產品外,瑞典亦是資通產業、奈米科技、汽車產業及綠能商品等新興科技發展的領導國。
我國與瑞典經貿關係近年密切穩定發展,雙邊貿易總額達 10 億美元。我國是瑞典在亞洲第6大貿易夥伴,瑞典是我在北歐地區最大貿易夥伴,更是最早與我簽署《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的歐洲國家之一。雙方自1986年起首次召開「臺瑞典經濟合作會議」(JBC),迄已連續舉辦33屆,從未中斷。
三、歐洲地區外賓訪臺情形
推動雙邊互訪向為我工作重點之一,自本年11月初迄今歐洲地區訪臺重要外賓包括:
教廷宗教對話委員會主席陶然樞機主教(H.Em. Jean-Louis Cardinal Tauran)、比利時國會友臺小組2位共同主席勒克斯(Peter Luykx)議員、達爾曼(Georges Dallemagne)議員、德國巴伐利亞邦議會副議長邁爾(Peter Meyer)、波蘭參議院副議長別朗(Adam Bielan)、德國聯邦國會議員辛潘斯基(Tankred Schipanski)與克尼希(Axel Knoerig)、歐洲議會議員貝柏士(Bas Belder)、德國「基民黨/基社黨青年聯盟」聯邦理事會委員布蘭姆(Dr. Martin Plum)、德國柏林邦議會議員格萊福(Christian Gräff)等。
※歐洲司司長高安答詢:
一、12月1日在倫敦舉行之「臺英經貿會議」宣布將建立能源跟農業對話機制,據瞭解會中也提到英國豬肉將進口至臺灣,請問進度為何?(中央社侯姿瑩小姐)
答:
(一)針對開放英國豬肉進口事宜,外交部與經濟部為協辦單位,本案相關細節宜由主政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與衛生福利部對外進行說明。外交部將持續配合推動本案。
(二)政府推動「5+2」產業中包含綠能科技及新農業,針對綠能科技部分,我國與歐洲各國在此領域具互補性,將持續推動產業鏈結。
二、我國近期是否會與其他國家簽署「度假打工協定」?(中央社侯姿瑩小姐)
答:
(一)外交部將持續推動洽簽度假打工協定,並考量國人旅遊喜好與各國相關政策訂定洽簽優先目標。
(二)外交部同時也將持續推動洽簽避免雙重課稅協定、航權協定、高等教育合作協定、經貿合作諮商協定與司法互助協定等協定,以深化及廣化既有的合作與交流。
三、歐盟為打擊非法漁業派員來臺進行瞭解事,請問有何進展?(Taiwan News鄧佩儒小姐)
答:
(一)本案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外交部一向積極協助漁業署爭取我國儘早自歐盟「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UU)漁捕黃牌名單中除名。歐盟執委會「海事暨漁業總署」(DG MARE)官員此次來臺係進行定期訪察,相關細節宜由漁業署對外說明。
(二)自我國於2015年10月遭歐盟列入IUU漁捕黃牌名單以來,外交部與相關駐外館處即持續協助漁業署與歐盟執委會「海事暨漁業總署」進行高階對話及舉行多次視訊會議,並安排歐盟官員來臺訪視,同時提供相關資料說明我國在法律架構、監控措施、漁獲物追溯及國際合作等打擊IUU漁業等積極作為。
四、我國人涉及西班牙詐騙案進度為何?對我國與西國間洽商司法互助是否會有影響?(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
答:
(一)西班牙詐騙案已進入二審庭訊階段,暫定本(12)月宣判。外交部與駐西班牙代表處已成立專案小組,隨時與我國相關部門切取聯繫,並透過多方管道積極進洽西國政府,以維護我國人應有的司法權益,外交部與駐處將續密注本案相關進展。
(二)我國人於歐洲犯案多將機房設於當地,惟未詐騙當地民眾,爰對我與歐洲各國洽商司法互助之直接關聯性並不高。外交部將持續與歐洲各國合作共同打擊犯罪。
五、林克穎案於本年10月宣判二審敗訴,目前發展為何?(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本案宜由主政單位條約法律司說明。
六、針對中國大陸與教廷進行「藝術外交」,及教宗證實與中國大陸進行政治對話事,外交部有何回應?(端傳媒陳虹瑾小姐、中國時報陳建瑜先生、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
(一)我國對教廷與中國大陸的對話與互動均有掌握,並隨時研析相關情勢,持續密切關注其發展。
(二)教廷非俗世國家,其對外關係首重全球牧靈及福傳,教廷對於中國大陸地下教會教友的待遇及地上教會未能與羅馬教會共融等議題十分關切,但對我國天主教會及信徒的積極活躍,以及我社會宗教自由、政治民主及人權保障等均甚為肯定。我國相信教廷必能秉持天主教教義與原則,珍視與我長年雙邊邦誼,尤以雙方邦誼係奠基於對共同價值的堅持及對宗教自由的理念。
(三)教廷各部會與我方合作交流密切,並時常於我國舉辦國際活動,如本年10月間在高雄舉行之「第24屆海洋使徒世界大會」及11月間在靈鷲山舉行之「第6屆佛教徒與基督徒對話國際研討會」,兩項活動均有教廷高階神職人員出席與會。
(四)我國將持續基於和平、自由等普世價值,強化雙邊高層互訪及宗教交流合作關係,積極參與教廷國際活動,並致力增進與教廷的和平、人道、慈善夥伴關係。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答詢:
一、針對外交部增設外館政務公使事,部分立法委員認為有酬庸之嫌,外交部有何說明?(壹電視江昇鴻先生)
答:
(一)依據本次修正草案,在派有特任大使(常任代表)且配置公使(副常任代表)二人以上的館處,才得以任命政務公使(副常任代表),並設有總員額不得超過十人的上限,此乃兼顧彈性用人及尊重常任文官制度的設計。至於是否派任政務公使,仍須視各相關館處的業務需要,及當事人是否具備所需資歷及領域專長。
(二)本次修法係將原訂於駐外使領館組織條例的名譽領事法源,移列至駐外機構組織通則內續予規定,其資格、條件及職務範圍等相關事項,外交部已有初步規劃,並將研蒐他國遴派名譽領事相關規定及實務運作情形納入子法規範後,函送立法院備查。
(三)有關委員質疑外交部推動修法作業是否未善盡溝通之責,外交部已向委員說明,未來並將就相關作業檢討改進。
二、我國人涉及新加坡詐騙案是否會影響臺星雙邊交流?(Pop Radio吳政峯先生)
答:
(一)相關部會已建立「處理兩岸跨第三地電信詐騙案件跨部會協商平臺」,外交部將持續就業管部分與相關部會密切合作。惟本案外交部為協辦單位,相關案情細節宜由主政單位法務部調查局與刑事警察局對外說明。
(二)臺星關係及實質交流密切友好,本案僅為個案,不會影響臺星關係。外交部對國人涉案深表遺憾,再次呼籲國人前往海外切勿從事非法行為,珍惜得來不易的免簽待遇,並維護我國家形象。
三、有關美國總統川普於美東時間12月6日宣布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並決定將美國大使館遷往耶路撒冷事,外交部回應為何?(中央社侯姿瑩小姐)
答:
(一)外交部呼籲以巴雙方以和平手段解決歧異,尋求雙方均能接受的和平方案,為以巴雙方人民謀求最大福祉。
(二)巴勒斯坦當局已經宣布自12月6日至8日為期三天「憤怒日」(Day of Rage),可能在耶路撒冷及巴勒斯坦地區城市發動示威抗議。外交部在此呼籲前往旅遊或洽商的國人隨時注意當地即時新聞,避免前往人群聚集之處。
(三)外交部已請駐以阿相關外館通知僑民提高警覺,注意自身安全,避免不必要旅行。外交部及相關外館仍將持續密切關注相關局勢發展。
(四)外交部網站上雖在以色列首都欄位中列註耶路撒冷,但此一做法僅表示我方認知耶路撒冷為以國宣稱之首都;我代表處及其他國家大使館仍設於臺拉維夫,暫無搬遷計畫。
四、(一)外交部是否更動以色列旅遊警示燈號?(二)我以色列僑民人數為何?(三)美國宣布承認耶路撒冷為以色列首都,我國是否跟進?(中國時報陳建瑜先生、中央社侯姿瑩小姐)
答:
(一)以色列旅遊警示燈號目前維持不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會對此採取滾動式檢視,並根據當地情勢即時更新。
(二)我國在以色列僑民人數資料將於會後提供(謹按,業於會後即將我在以國僑民人數約100人的資訊提供媒體)。
(三)我駐以色列代表處與各國使領館均設於臺拉維夫,我駐處暫無搬遷規畫。(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