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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與泰國於本(九)日正式簽署「中泰交換航權協定」與「中泰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兩項協定

  • 發布時間:1999-07-0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我國與泰國於本(九)日正式簽署「中泰交換航權協定」與「中泰避免所得稅雙重課稅及防杜逃稅協定」兩項協定,不僅嘉惠我航空與赴泰投資業者,並且對促進中泰兩國間經貿、投資關係當具助益。
  該項簽約儀式於本日下午三時在外交部五樓大禮堂舉行,由中華民國駐泰國代表處黃代表顯榮與泰國駐華辦事處代表祝立朋代表雙方政府簽署。

  繼一九九六年我與泰國簽署「中泰投資促進及保護協定」後,本日簽訂之兩項協定,就我航空業者而言,營運家數由目前之中華、長榮兩家,開放為不設限制,目前具有營運國際定期航線資格的立榮、遠東及復興航空公司等均有機會加入中泰航線;在航線架構方面則達到完全自由化,起迄點、中間點及延遠點均無限制;另在客貨容量方面,將由目前之每週四十七班增為八十八班,洲際延遠班次由目前之每週十三班增為二十二班,今年冬季班表則可續增為二十四班等,不僅拓展我國對外航權,並為我業者開拓營運空間。另就我國赴泰國投資廠商而言,今後不必於中泰兩地雙重繳稅,稅負減輕,可增加利潤,進而促進雙方廠商投資意願等,提升中泰兩國間之實質關係。

  據統計,一九九八年中泰雙邊貿易總額達三十八億九千三百八十萬美元,其中我對泰出口十九億二千六百一十萬美元,我自泰進口十九億六千七百七十萬美元,泰國享有順差四千一百六十萬美元。截至本(八十八)年四月,我在泰投資累積金額達九十七億三百餘萬美元,居外國在泰投資第四位。另一九九八年我赴泰商旅人數約四十一萬七千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