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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大總務委員會未建議將友我兩項提案納入議程,外交部表示將再接再厲

  • 發布時間:2005-09-14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聯合國大會第60屆常會於美東時間9月13日(星期二)下午5時35分許在紐約聯合國總部開議,隨後於下午6時15分召開總務委員會議,審議大會臨時議程及包括兩項友我提案在內的補充項目。會中曾討論由我12個友邦提案、連署之「台灣2300萬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簡稱「參與案」)以及15個友邦提案、連署之「聯合國在維護台海和平方面扮演積極角色」(簡稱「和平案」)兩項提案。甘比亞及查德兩友邦駐聯合國常任代表我方就「參與案」與「和平案」慷慨陳詞,與中國及巴基斯坦進行2對2交叉辯論;巴拉圭是我在本屆總務委員會28個成員中僅有的邦交國,也在會中兩度為我執言,並強烈表達支持友我兩提案的立場;索羅門群島等友邦雖亦在會中積極爭取為我執言,惟主席以彼等非總務委員會成員為由不同意發言;會議主席最後裁示兩案均不建議列入大會議程。外交部部長陳唐山對此一結果雖不意外,但仍深感遺憾。上述友邦代表熱心助我,為我仗義執言,陳部長特別表示誠摯謝忱。 聯合國秘書處原將「和平案」列為議程草案第1類標題「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下第42項議題,「參與案」則一如上年之例,獲列為聯大議程草案第9類「組織、行政及其他事項」項第158項議題。因為第59屆聯大未能如期於12日閉幕,延至13日下午5時35分始結束,嚴重壓縮第60屆聯大常會開議首日的議程。第60屆聯大總務委員會於13日下午6時20分起討論我案,巴基斯坦代表首先提出程序動議,主張加速議事效率,建議將友我兩案合併討論,以2對2方式進行,各代表發言時間以6分鐘為限。我友邦巴拉圭以總務委員會成員國身分發言盼予充分討論,並表示依聯大議事規則,提案國倘非總務委員會成員,得參與討論;惟會議主席(瑞典前駐美大使Jan Eliasson)裁定接受巴基斯坦提議。 甘比亞首先針對「和平案」發言,中國接作強辯,續由查德引介「參與案」,末由巴基斯坦發言。在會議主席作出裁定前,我友邦索羅門群島代表要求發言,惟會議主席認為依據議事規則,非總務委員會成員國不必然有發言權,婉拒索國代表之請。巴拉圭代表繼以總務委員會成員國身分發言,重申支持友我兩案立場。最後,會議主席先後裁定友我兩案均不建議列入大會正式議程。總務委員會討論我案時間全程約45分鐘,仍是本屆聯大總務委會員會議所有158項議題討論時間最長、辯論最熱烈的議題。 由於第60屆聯大總務委員會議程緊縮,我方經與聯大主席充分協調諮商後,曾同意與渠配合,「參與案」由我友邦與中方進行2對2簡短交叉辯論;然「和平案」因為是首度提出,且維持和平是聯合國成立的宗旨,所以希望總務委員會能夠對該案進行充分的討論。對於聯大主席未能予我「和平案」充分討論的機會,外交部表示遺憾與不滿,另將透過適當管道表示抗議。 外交部陳部長對聯大總務委員會未能建議將「參與案」及「和平案」納入聯大議程雖不感到意外,但仍深感遺憾。陳部長指出,友我兩案之訴求已於事前經由聯合國秘書處作成大會正式文件,並分發予各國駐聯合國代表團。我駐外各館處及聯工小組在洽助過程中,絕大多數國家都對友我兩項提案表示瞭解與同情,尤其是「和平案」的訴求,普獲各國支持,就連若干歷年一直反對我案的國家駐聯合國常任代表都表示肯定,已經達到「向國際發聲」的國際宣達效果,充分傳達我們「要參與(聯合國)」、「要和平」的心聲。 陳部長再次呼籲國際社會應正視中華民國作為一個愛好和平的國家,在台灣長期穩定存在,是一個充滿活力的民主社會,有能力並且願意履行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各項相關義務的事實;更希望聯合國勇於關切並採取具體的預防性作法,舒緩中國對台使用武力的威脅。 外交部陳部長對所有參加提案、連署和出席聯大總務委員會會議挺身為我執言之友邦,表達最誠摯之謝意。陳部長也感謝海內外熱心的民間團體和個人,和政府一起努力,共同維護台海和平以及爭取台灣2300萬人民正常參與國際社會的基本權利。陳部長強調,台灣參與聯合國不僅係一項合理訴求,更是一項尋求國際正義的長期任務,只要持之以恆,再接再厲,必能達成目標。 聯大將於9月14日至16日期間舉行聯大高階全會(High-level Plenary Meeting),邀請各國元首或政府首長出席。總辯論則訂於9月17日至23日以及26日至28日舉行。我友邦仍將在聯大後續的適當場合發言助我,籲請國際領袖注意並支持友我兩項提案的訴求。 聯大第59屆常會因討論「聯大高階全會」之結果報告未能獲致共識,而延至本月13日下午5時35分閉幕,原訂同日上午10時開議之第60屆常會因而順延至下午5時35分許開議。(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