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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歐洲司

  • 發布時間:2019-12-10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8年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外交部發言人兼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歐江安
四、出席者:歐洲司副司長柯良叡

 
※歐洲司副司長柯良叡答詢:
德國9日舉行與臺灣建交請願案公聽會,出席的德國官員表示正計劃擴展與臺灣的關係。未來在臺德雙邊關係的發展,外交部可否進一步說明我方期待在那些領域獲得更多突破發展?(中央社侯姿瑩小姐)
答:德國是我國重要貿易夥伴,在替代能源方面也有長期合作,另外如機械、人工智慧(AI)及德國目前推動的工業4.0政策(Industry 4.0),與我國目前所推動的5+2產業創新計畫,有很多相關的結合,我方目前也和德國政府機關、相關單位以及民間企業持續保持密切的合作關係,進一步推動雙邊關係的發展。

※外交部發言人兼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歐江安報告:
有關外交部於12月9日已向警政單位正式告發本部同仁遭受政治人物言語與肢體暴力事,謹說明如下:

本(12)月3日已經發生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李永萍等立委參選人,以陳情為由,率眾前來外交部進行抬棺等選舉造勢活動,現場充斥大量候選人旗幟及競選標語。賴士葆委員等人更強行進入外交部並佔據電梯、開啟直播,嚴重影響外交部同仁辦公及外賓前來洽公議事。

此外,本月6日國民黨籍曾銘宗、林德福、陳宜民、黃昭順、林奕華、陳玉珍等立法委員及參選人,偕同徐弘庭、林金結、李明賢等多位市議員及立委參選人前來並欲強行進入外交部。上述兩次活動名義上雖為「陳情」,卻均未攜帶任何陳情信函,實則利用公家機關場域進行選舉造勢。

由於媒體對相關民意代表的行徑已有諸多報導,外交部原本盼風波就此止息,惟根據外交部進一步查證了解,在6日的活動當中,曾銘宗、林德福、陳宜民三位立委及徐弘庭、林金結、張斯綱等三名市議員,曾對本部一名基層同仁施予言語及肢體暴力,嚴重傷害同仁的尊嚴並造成其身心傷害。此類行為於法不容,外交部基於維護法治、捍衛同仁的權益與尊嚴的立場,決定正式向警政機關提出告發,盼藉此杜絕此類脫序行為。

外交部嚴正重申,外交部是代表國家處理對外關係的機關,不應是國內政治人物為進行選舉作秀的場域。外交部歡迎各界人士透過正常、正當管道給予外交部指教,惟絕不容忍政治人物以陳情為名前來進行選舉造勢,或為政治私利消費外交人員。未來,外交部仍將秉持行政中立原則,謝絕任何政黨及政治人物前來進行選舉活動;外交部會持續堅決捍衛同仁的尊嚴與安全,並確保同仁安寧的辦公環境。

※外交部發言人兼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歐江安答詢:

一、請問外交部決定告發國民黨籍立委是否為部長的決定?(民視葉郁甫先生)
答:這是外交部經深思熟慮並與當事人深入討論後所做的決定。外交部蒐集到的證據顯示,這3位立法委員及3位議員對外交部同仁進行肢體攻擊以及言語羞辱,事態嚴重,於法不容。

二、此次外交部嚴正捍衛外交人員的尊嚴與安全,外界也相當關心大阪案中蘇啟誠處長的尊嚴與安全。當時網路假訊息造成蘇處長不幸輕生,請問外交部是如何保障蘇處長的尊嚴?(中廣李人岳先生)
答:
這是兩個層次的問題,針對假訊息部分,外交部向來譴責任何形式的假訊息,對與外交部業務或議題相關的任何不實訊息,外交部均迅速對外澄清,希望各界也能夠協助共同防止假訊息的散播,並提高意識共同辨別訊息真偽。

其次有關蘇處長議題,外交部除了譴責假訊息外,對大阪案始終以嚴肅且負責的態度來釐清相關事實與細節,並進行相關檢討。「大阪事件」已由監察院、檢調單位深入調查,外交部也籌組包括外部律師在內的小組進行深入調查,澄清並無外界所傳言「關鍵二十分鐘電話」或言詞羞辱等,也絕無調職懲處等情事。

外交部內部除就大阪案進行檢討外,更重要者是對急難救助機制進行一系列改革,10多項措施前已經多次說明並發布新聞稿。外交部決不希望大阪案事件成為政治人物的政治操作工具。外交部也嚴正呼籲政治人物應自重,切勿利用大阪案事件擾亂國際視聽與國內民眾,也勿消費外交部及外交人員。

三、蘇處長受到輿論攻擊並不幸輕生當時,外交部並無大動作調查;而部分網友發表不妥言論,外交部也無進行深入瞭解或提告,然而國民黨立法委員及市議員前來外交部卻要提告,請問外交部的標準何在?(UDN 林雍旋先生)
答:
外交部認真且嚴肅看待大阪案,鑒於民眾往往認為與其切身相關的事情就是急難,然而不見得都符合法規上急難救助標準,外交部內部因此進行深入檢討,並重新修正並實施有效的革新急難救助機制。

本次事件外交部決定訴諸以法的重點在於:無論任何政黨、政治人物,都不能到公家機關進行競選造勢活動。本案委員們不僅闖入公家機關,更對當日值勤的公務人員,包括外交部基層同仁、保六女警、外交部駐警,以及許多在場同仁進行言語羞辱及肢體侵犯。從相關錄影帶可以看到,不僅女警被推,曾銘宗及林德福兩位委員架住及折痛外交部同仁的手臂;同仁曾表示疼痛,立法委員聽到後卻說「你不要再演了」。立法委員曾質問同仁是那個單位,同仁於表明為公眾會後,立法委員卻說:「公眾會?送到地檢署好了!」。此外我們也看到徐弘庭及林金結兩位議員的肢體攻擊行為,以及多位委員圍著同仁逼問並以言語羞辱他。

外交部昨(9)日已蒐集大量相關事證並正式致函警察局告發,啟動相關法律程序。外交部以構成刑法第135條妨礙同仁執行公務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兩項,並以外交部機關名義正式向警政機關告發民意代表對同仁不當的言語及肢體暴力行為。本案外交部業經慎重考量,認為事態嚴重,期盼檢調機關深入調查。

四、請問本案是由公務員本人還是外交部進行告發?遭告發的當事人共幾位?能否詳述該公務員受傷害的情況?(大紀元李怡欣小姐)
答:
本案以外交部部函發出,以機關名義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的規定,告發曾銘宗委員、林德福委員、陳宜民委員及張斯綱市議員、徐弘庭市議員、林金結市議員。這6位民意代表對外交部同仁做出具體肢體攻擊及言語羞辱。外交部蒐集到相關證據。由於該行為嚴重妨礙外交部同仁執行公務,且對同仁進行人身攻擊,所以依法究辦。

同仁曾詳細描述數度遭攻擊,包括先遭徐弘庭議員用手拍胸、林金結議員抓手;在大門時則遭曾銘宗委員、陳宜民委員、林德福委員及張斯綱議員包圍,不斷以言語羞辱;曾銘宗委員更幾度抓住同仁手肘質問其隸屬單位,林德福委員則抓住同仁右手肘,委員們折痛同仁手臂。同仁雖請委員鬆手但卻引來冷諷。外交部經與當事人深談,爰依法告發。

五、據瞭解外交部原想息事寧人,但後來是該基層同仁選擇告發?或是高層長官決定為他平反?(蘋果日報陳建瑜先生)
答:
外交部是超越黨派並遵守行政中立原則的公務機關,原想隱忍,因此並未回應國民黨的新聞稿,但我們無法忍受外交部同仁在執行公務時受到民意代表的言語及肢體的暴力對待。如果容忍類此脫序的暴力案件,就意味任何政黨的政治人物均可以到任一公家機關造勢作秀,並對公務人員肆意言語羞辱及肢體動粗。外交部認為此例不可開、此風不可長。

我們盼藉提告的正式法律作為向外界宣示及呼籲,全國各黨派的政治人物,應尊重公務機關行政中立原則,切勿到公家機關進行選舉造勢活動,更勿對守法執勤的公務人員進行言語羞辱及圍攻或肢體暴力對待。外交部是代表國家處理對外關係的機關,我們嚴正謝絕任何政治人物到本部進行選舉操作,並嚴正悍衛同仁的尊嚴與安全,避免他們在執行公務時遭受任何言語、肢體的粗暴對待。

六、過去立法委員到各部會陳情抗議,也曾發生類似事件,例如立委邱議瑩曾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的門。請問在立委已先行通知的情況下,外交部當初指派基層人員接待立委的考量為何?(聯合報張文馨小姐)
答:
首先,該名基層同仁不是受命接待立委,而是奉命前往現場瞭解媒體需要並回報觀察。但立委卻上前圍堵質問他身份,並不斷問「是哪個單位?是國安局派來的?」,並恫嚇要將他送到地檢署,甚至拗他手臂及箝制其行動。該名同仁已表明其身分,但立委們卻仍以粗暴的言語及肢體侵犯對待他。這是現場許多人都
親眼目睹,也是有錄影畫面可證實。

至於立委所稱已先通報外交部一節,事情原貌是本月5日晚上外交部收到通知,稱隔天(6日)早上國民黨將聚集該黨黨員來外交部抗議。我們收到第一則訊息是轉發自李明賢市議員,其原文如下:「明賢及國民黨的黨員明天將赴外交部抗議,外交部長吳釗燮不出來面對,就衝進外交部,大家一起來啊!衝啊!」內文完全無提及「陳情」二字,而是「衝進外交部」;第二則訊息則是在12月6日早上8時,外交部國會聯絡室收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主任致電表示:「曾銘宗委員將率4位曾經前往東京代表處的市議員,到外交部抗議,要見到部長等語。」相關訊息內文也未提及「陳情」,而是「抗議」、「衝進外交部」。在2次抗議皆欠缺陳情信函的程序下,外交部未便指派同仁接待委員,因為既然只是以「陳情」為名,進行「選舉造勢為實」,外交部則歉難配合。

另外交部隨時有外賓來訪洽公,貴賓不遠千里來到臺灣,就很多重要的議題進行洽談,惟委員們卻來部喧囂鬧事、霸占電梯開直播,嚴重干擾外賓洽公及同仁辦公,這是任何公家機關都無法接受及容忍的行為,外交人員絕不該如此被消費,成為選舉造勢的場所。

七、曾銘宗表示在12月6日上午8時即已通知將前來外交部陳情抗議,但活動未開始外交部即有大批警力部署戒備,請問外交部為何有如此安排?(東森電視臺陳慶瑄小姐)
答: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6日當天早上曾聯絡外交部國會室,表示立法委員曾銘宗將率4名曾經到駐日代表處抗議的議員到外交部抗議,但並沒有提到要來「陳情」,自然也沒有帶陳情函來部。

由於12月3日已經發生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賴士葆等人,以陳情為由,率眾前來外交部進行抬棺抗議,卻進行選舉造勢活動,現場充斥大量候選人旗幟及競選標語。賴士葆委員等人更強行進入外交部並佔據電梯、開啟直播,嚴重影響外交部同仁辦公及外賓前來洽公。

3天後曾銘宗委員等人又於12月6日前來踢館抗議,外交部依據上次的經驗,將大門關閉以維持辦公品質並利接待外賓。然而曾銘宗、林德福、陳宜民、黃昭順、林奕華、陳玉珍等立法委員及參選人,偕同徐弘庭、林金結、李明賢等多位市議員及立委參選人前來,並欲強行進入外交部滋事。上述兩次活動名義上雖為「陳情」,卻均未攜帶任何陳情信函,實則利用公家機關場域進行選舉造勢,政治作秀。

外交部嚴正重申,外交部是代表國家處理對外關係的機構,不應是國內政治人物為進行選舉作秀的場域。外交部歡迎各界人士透過正常、正當管道與外交部交換意見或給予指教,但絕不容忍政治人物以陳情為名,意圖前來進行選舉造勢,或為政治私利消費外交人員。此類行為乃於法不容,外交部基於維護法制、捍衛同仁的權益與尊嚴的立場,決定正式向警政機關提出告發,盼藉此杜絕此類脫序行為。

八、外交部在12月5日晚間收到國民黨團將要「衝」的訊息,外交部因此未同意接待立法委員一行,此是否意味行政機關可自行決定是否接受陳情抗議?當日本人也目擊公眾外交協調會的同仁因身處第一線遭到不當對待,請問當時外交部國會室的人員何在?(中國時報楊孟立先生、蘋果日報陳建瑜先生)
答:
這是相互尊重的問題:一般團體要陳情或是拜會部長,都是先協調彼此方便的時間,而不是逕通知要去抗議,部長立刻就得出來,部長公務繁忙,政治人物要求的特定時間,部長不見得方便,許多行程早已排定。

未來,外交部仍將秉持行政中立原則,謝絕任何政黨及政治人物前來進行選舉活動;外交部會持續堅決捍衛同仁的尊嚴與安全,並確保同仁安寧的辦公環境。

另外,本月3日及6日的抗議活動中,國會室及秘書處同仁也有派員到場協助。

九、自蔡英文總統自2016年就任以來即積極推動新南向政策,請問外交部如何評估與印尼間關係?未來臺灣與印尼間關係將如何發展?(南華早報Randy Mulyanto)
答:印尼是我國推動新南向政策重要的夥伴,臺印間互動友好,兩國在經貿、教育、觀光及各領域均有合作交流。兩國間往來對象涵蓋各層面,包括行政、立法、學術、非政府間組織、專家及個人,關係日趨深厚。最重要的是兩國間在人權、自由、民主及法治存在共同價值,未來當可在開放、自由的印太戰略架構下深化互動及往來。(註:以英語答覆)

十、昨(12月9)日我國援贈巴拉圭政府一架二手的行政專機,我駐巴國大使出席移交儀式,請問為何會援贈行政專機?其目的是否是要鞏固臺巴間情誼?請問預算來源為何?(壹電視游任博先生、民視葉郁甫先生)
答:
我國南美友邦巴拉圭國防部為強化其執行公務及急難救援的能量,曾洽請我方考量在兩國雙邊合作架構下,援贈可以載運巴國政府首長執行公務並支援急難救助等民間需求的行政專機一架。

臺巴外交關係緊密友好,巴國歷年經常發生水災、乾旱,本年更數度發生森林大火等天然災害,巴國軍方需即時投入救災及人道援助等工作,巴國政府各部會首長也經常須赴偏鄉勘災、瞭解民情及訪視計畫,巴國確有需要強化航空設備。因此,考量巴國政府施政與人民的需求,我國政府同意在兩國既有雙邊合作款額度內支應,並未額外支出,巴方採購行政專機及人員訓練等整體費用並未增加我方負擔。

該架航空器是由巴方依據巴國政府正常程序進行採購,並列入巴國政府財產登記,由巴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負責保修維護。援贈時是由我駐巴拉圭大使及巴國國防部長共同主持捐贈典禮,過程公開透明。

中華民國臺灣與巴拉圭共和國兩國邦誼篤睦,雙方共享民主、自由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兩國長期在基礎建設、公共衛生、教育、農業、科技、中小企業創新輔導、經貿投資及人道急難救助等領域合作密切,協助巴國國家發展及民生福祉。

十一、外交部此次提告目的似是要扼止選舉歪風,請問外交部採取法律行動捍衛基層外交人員的尊嚴,為何並未採取相同標準來替已故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啟誠捍衛尊嚴?(聯合新聞網林雍琁先生)
答:
您提到蘇處長尊嚴問題,請問當國民黨立委抬棺抗議時,有沒有想過蘇處長家屬的心情?有沒有想過職業外交人員的尊嚴?這個案子讓家屬十分悲痛,希望政治人物不要再利用這件事情進行政治操作,請還給家屬清靜的空間。

外交部始終以負責任態度釐清真相,大阪事件已有監察和調查單位深入調查,外交部也自組調查小組進行檢討,我們已多次澄清並無外界所言「關鍵20分鐘電話」或言詞羞辱、調職懲處等情事。

十二、外交部是否擬提告卡神楊蕙如或本案的網軍?(東森電視臺陳慶瑄小姐)
答:楊蕙如女士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外交部先前多次說明,也尊重司法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