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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北美司

  • 發布時間:2018-09-1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紀要---北美司

一、時 間:107年9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外交部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

四、出席者:北美司副司長陳慧蓁



※北美司副司長陳慧蓁報告:

外交部提醒旅外國人防範電話詐騙犯罪

一、北美地區持續發生電話詐騙案,手法推陳出新,近來有多起中國大使館、總領館或中國公安名義,通知領取重要文件或誆稱當事人身分遭冒用恐遭通緝或境管的詐騙電話,騙取在美國人的個人資訊或詐財案件。目前我駐美國代表處、駐波士頓辦事處、駐芝加哥辦事處、駐舊金山辦事處、駐邁阿密辦事處等處均分別接獲旅美僑胞、留學生或國人通報接獲詐騙電話。部分國人更遭詐騙而有約1萬5千美元至18萬美元不等的財務損失。

二、為利國人更具警覺心,我相關外館經徵得當事人同意在不透露個資情況下說明相關案情經過。以日前發生在俄亥俄州的實際案件為例,進行說明:

(一)誆騙:旅美留學生S君接獲自稱「DHL人員」詢問,某件寄至中國上海的包裹為中國海關攔截。S君否認,該「DHL人員」即稱S君個資恐遭盜用,請S君向上海公安報案,並即協助轉電話給「上海公安」。

(二)套取受害人個資:該「上海公安」向S君說明包裹內有數張信用卡,認為S君資料遭不法份子盜用,故需索取S君護照號碼作為「報案人資」並「錄製口供」。不久,告稱S君經查為跨國洗錢罪犯,已遭上海檢察院通緝,將與美國警方合作將S君逮捕。

(三)博取受害人信任:S君否認涉案,對方即釋出善意表示願協助洗刷罪名,但S君須配合提供個資包含銀行帳戶資料,並要求S君在帳戶存放至少1萬美元以申請「取保候審」,以免被凍結資產。

(四)慫恿受害人匯款入帳戶:S君認為對方既未要求匯款他人,不似詐財,故匯款入帳戶。但轉帳後仍心存懷疑,故去電DHL詢問是否有以其名義寄出的包裹。DHL人員表示,該公司不會以電話聯繫寄件人,且S君提供的提單號碼僅6碼,不符合DHL提單號碼長度,並說明最近許多人去電詢問類似情形,應為詐騙。S君驚覺有異,封鎖對方電話號碼。

三、詐騙犯取信受害人的手法:

(一)受害人曾自行上網查詢上海公安局某分局網頁,所列電話號碼與手機顯示來電號碼吻合。

(二)詐騙犯稱受害人已遭中國電信警察監聽,受害者亦察覺通話期間曾斷訊或有雜音,疑似遭監聽。

(三)詐騙犯曾以通訊安全為由,要求受害人下載與中國公安局簽有保密協定的BBM通訊軟體,做為雙方聯繫用。受害人曾查BBM軟體屬黑莓機公司開發,下載次數與評價皆不差,故不疑有他。

(四)詐騙犯曾提供數份精心偽造的上海法院、檢察院等文書及警察局報案證明單。受害人曾上網比對中國文書樣式,難以看出差異。

(五)詐騙犯引述法律條文精準嫻熟,態度懇切,不疾不徐,並不時關懷受害人生活與工作。

(六)關鍵:一般國人對詐騙犯所提中國與美國警方合作等節,易感緊張而有錯誤判斷。

四、針對層出不窮的詐騙案件,我駐美國各辦事處已向當地警方備案,並在官方網站、臉書等社群平台以及相關活動場合,提醒旅美國人注意。外交部盼透過本次新聞說明會,再次提醒旅美僑胞、留學生及國人提高警覺,並宣導防範此類電話詐騙犯罪的「123口訣」:

(一)一聽:聽清楚對方在電話中說什麼?有無要求提供個資或銀行帳戶資訊?有無要求撥打特定電話?

(二)二掛:聽完後,立即掛電話,記下號碼及電話內容。

(三)三查:向親友或相關部門查證本通電話的真實性。

五、外交部再次向大眾呼籲,若不慎將護照資料提供不肖人士,請立即向我駐外單位申換護照,另若旅美國人懷疑遭到詐騙或造成財務損失,請儘速洽詢當地警察機關或報案,並留下相關證據,以維護自身權益。

※北美司副司長陳慧蓁答詢:

一、外交部發言人前已在說明會中提到北美地區有此類電話詐騙案,是否有統計數據?案件數字是否有增加的趨勢?(中央社侯姿瑩小姐)

答:駐外館處持續接獲電話詐騙通報,具體通報數字並未統計,但估計我駐美國至少五至六個館處均接獲此類案件通報。





二、(一)有關美國召回與我國斷交的三個拉美地區國家大使或代辦事,美國於事前是否曾向我方說明?(二)美國參議員盧比歐(Marco Rubio)指出這只是一個開端,請問美國是否會有其他動作?(中國時報陳建瑜先生)

答:我們已注意到美國國務院的書面聲明,召回其駐薩爾瓦多、多明尼加二國的大使以及其駐巴拿馬的代辦,針對美國的個別措施外交部不便評論。然而外交部與美方持續就我國國際參與空間等議題密切溝通、討論。

三、聯合國大會下週(9月18日)開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李應元於去(106)年赴紐約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相關會議,之後並訪問華府,今年是否也有相關規畫?(中央社侯姿瑩小姐)

答:有關今年環保署相關安排,外交部仍持續與環保署溝通中,並做整體性考量後再適時對外宣布。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答詢:

一、針對日本人藤井實彥腳踹慰安婦銅像事,外交部會不會要求日方道歉?「決不寬貸」一辭是指外交部會要求日方代表或藤井實彥先生道歉嗎?(中天電視顧上鈞先生)

答:我政府向來高度重視慰安婦議題,也持續就此議題積極與日本政府交涉,我政府對爭取臺籍慰安婦權益及尊嚴的立場不變,呼籲日本正視此一問題,並將持續與日方進行協商。

外交部譴責挑釁暴力及非文明的行為,不論國人或外國人士皆然,也誠摯呼籲各界應透過和平理性的方式進行對話。任何暴力或挑釁行為均無助於慰安婦問題的正面發展與解決。

有關日本人士腳踢慰安婦銅像事,據瞭解該名人士已經離開臺灣。目前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倘相關政黨或人士提出告訴,外交部將根據檢調單位相關調查結果,與相關單位會商依法處置,決不寬貸。

有關統一促進黨人士前往日台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潑漆、襲擊該大樓管理員成傷並送醫事,外交部認為,我國為民主法治國家,尊重任何個人或團體表達意見的自由與權利,但在此呼籲各界應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正當訴求,使用暴力或非文明手段無助於解決問題。針對該名日人的個人行為,外交部將視相關司法調查結果配合與各方進行協調。





二、您提到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外交部會與相關單位會商,請問後續是否會將該日本人列為「不受歡迎人物」?(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針對該日籍人士的相關作為,內政部移民署已於昨日發表聲明,外交部將與內政部警政署及移民署對此個案進行全面性瞭解,如有需外交部配合之處,外交部會根據事實查證的結果與日方進行交涉。





三、(一)從過去到現在只要發生有辱國格的事,外交部都會立刻發出聲明,不過昨天直到晚上統促黨至日本交流協會潑漆後外交部才發出正式聲明,外交部的考量為何?(二)就目前向日方交涉的過程中,日方態度如何?(聯合報林雍琁先生)

答:

外交部昨天(9月10日)發出的是新聞稿並非聲明,該事件牽涉外國政府的駐臺單位包含維安、財務損失及人員受傷的問題,情節較為嚴重,因此以新聞稿的形式對外說明。過去我們一再向日方交涉慰安婦問題外,這兩天也再次向日方表達我國政府的立場,希望日方正視此問題。

有關日前與日方協商的細節,本人手邊沒有進一步的訊息。政府部門一向重視此議題,需要持續溝通,政府一定會在確保國家的尊嚴與權益的前提下,持續與日方進行交涉與協商。





四、馬總統時期對慰安婦議題有四點處理原則,政府目前對慰安婦議題的立場為何?與馬總統時期相較有無改變?(中國時報陳建瑜先生)

答:政府的立場是一貫、明確的。我們籲請日方正視歷史事實,維護臺籍慰安婦的尊嚴與權益。





五、(一)國民黨團在開記者會時提到駐日代表謝長廷於9月4日在臉書質疑國民黨在臺南設置慰安婦銅像是明知土地將被拍賣才設置慰安婦銅像,也預期如此會引發仇日、反日情緒,拍賣時又可醜化政府媚日不准設置銅像,以尖銳化政治對立,達到維護不當黨產目的。國民黨團批評此言論充滿政治算計,難道就是蔡政府對慰安婦銅像的一貫立場嗎?針對我駐日代表臉書的發言,外交部有何評論?(二)是否可請謝大使撤除相關貼文?(自由亞洲電臺謝文華小姐)

答:

外交部對此沒有評論。本人認為這件事應該單純化,客觀面對歷史事實與真相,務實理性解決問題是當務之急,不應與其他問題掛勾。外交部秉持專業立場,也就是要確保臺籍慰安婦的尊嚴與權益,並依此原則與日方繼續進行協商。

各國政要在其臉書表達個人對特定議題看法甚為普遍,外交部尊重謝大使言論表達自由。我政府在此議題有既定立場,兩者不宜混為一談。





六、請問外交部認為藤井實彥腳踢慰安婦銅像的動作是適當的嗎?(華視尹智剛先生)

答:任何有關暴力或挑釁的作為都是不可取的,不管是國人或外國人士皆然,特別是外國人士在臺灣期間採取違反公序良俗的行為,國際上有共同的行為準則與生活規範,該日籍人士在臺行為凸顯他個人行為不當,也有失文明。





七、外交部似乎把本次慰安婦銅像遭踹問題都歸咎在該個人行為上,同樣面對慰安婦議題的韓國都要求日本正式道歉與賠款,臺灣卻沒有,政府的立場是不是不夠堅定?(聯合報林雍琁先生)

答:政府的立場一向都非常堅定、明確且一貫。慰安婦議題相當複雜,這是歷史性的問題,部分國人對此議題抱持不同看法,因此採取不同的作為,日籍人士這樣的個人行為實不可取,我們不希望個人行為或個案影響我與日本嚴正處理此問題的立場與態度,以及臺日整體關係。





八、針對美國國務院召回駐中南美洲三國大使,昨天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說「別忘了自己早在十幾年前就承認『一個中國』原則,與中國建交」、「正確看待別的國家同中國建交」、「審慎處理涉臺的問題,不要發出不負責任的言行」,針對耿爽的言論,外交部有何回應?(自由亞洲電臺謝文華小姐)

答:這個問題宜由美國政府回應,外交部不做評論。





九、請問用腳踹慰安婦銅像的日籍人士是「慰安婦之真相國民運動組織」代表,他是否在某種程度上也代表了日本對慰安婦議題的看法?(臺視李詠萍小姐)

答:各種團體及人士對某些議題有特定的看法是民主社會中非常自然的情況,不宜跟政府立場做不必要的連結。建議大家可就這名人士在日本相關團體內是否具有代表性進行瞭解。





十、(一)藤井實彥先生今天有投書日本媒體,表示國民黨在慰安婦議題上扭曲歷史事實,他說其實沒有這麼多人受害,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評論?(二)我們現在採取了什麼做法向日方交涉?(中天電視顧上鈞先生)

答:

這是他的個人言論,受害人多寡與歷史事實是兩回事,即便受害者只有一人也是歷史事實的一部分,我們應該就事論事看待。受害人數有相關歷史資料可供查證,爭論受害人數將使議題失焦,無論受害人數多寡,這個事實存在,也須要正視。

目前沒有與日方交涉的細節可向各位報告。政府部門在外交上針對此議題的協調溝通沒有間斷,臺日關係涵蓋的議題廣泛,我們希望平順的處理此議題,不樂見兩國間意見不同而影響彼此關係的全面進展。我們應該用務實理性的態度來看待此議題,畢竟這是一個歷史上長久存在的議題,我們希望用耐心、理性與和平的方式解決此一議題。





十一、我們每年都有編預算在慰安婦議題上去跟日方交涉的事務費用,請問外交部在這幾年就慰安婦議題上有做出哪些努力或交涉?能否分享一、兩個具體的案例?(中國時報陳建瑜先生)

答:相關議題的溝通都在持續進行,外交部及駐日代表處也一再向日方表達政府嚴正立場,並無所謂的個案資料可資提供。





十二、行政院長賴清德去年曾在立法院提及在我國駐日代表謝長廷回國後,會請謝代表就慰安婦議題向日本政府要求道歉,請問到目前為止,駐日代表處採取了哪些作為?(華視尹智剛先生)

答:我們不清楚賴院長交待謝大使的具體內容為何。但是與日方交涉本案必須以國家尊嚴及慰安婦的權益為前題則是基本原則,只要牽涉到兩國關係相關議題的對話進展,駐館都會將進洽情形報回外交部,本人必須強調,我方就慰安婦議題向日方溝通協調未曾間斷。(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