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部單位主管例行新聞說明會---北美司

  • 發布時間:2019-02-12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 單位主管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108年2月12(星期二)上午10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歐江安
四、出席者:北美司司長姚金祥


※北美司司長姚金祥報告:

《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在本(108)年邁入立法40週年,為彰顯該法過去40年來對維繫臺美緊密夥伴關係及臺海安全和平的重要性,外交部及駐美各處本年全年將以「TRA@40:臺美恆久夥伴∕TRA@40:An Enduring Partnership」為主軸,在臺灣及美國舉辦一系列紀念活動,凸顯臺美雙方在政治、安全、經濟、社會等各面向的緊密交流及友好情誼。本(2月12)日外交部也特別發表由外交部國際傳播司團隊所設計的主視覺圖象,以TRA三個字母組成鑽石意象,象徵臺美夥伴關係的恆久穩固。

外交部所規劃的《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各項紀念活動,在與美方持續協調,以及部內跨司處團隊通力合作下,正緊鑼密鼓籌備中,相關規畫包括:

一、製作影音短片:拍攝臺美關係短片,向各界呈現臺美關係堅實緊密友誼。

二、「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預訂本年3月在臺北舉辦,彰顯臺美共享價值,並共同促進印太區域的民主、人權及信仰自由。

三、多場臺美「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活動:本年3月起預計陸續以執法合作、公共衛生、婦女經濟賦權、數位經濟、媒體識讀、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及能源安全等多樣主題舉辦國際研習營,並將與我政府相關部會及「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T)密切合作辦理,彰顯區域合作精神及臺灣在相關領域的領導角色。

四、學術研討會:4月10日為《臺灣關係法》生效日,別具意義,外交部規劃4月份在臺灣及華府與臺美的重要智庫合作舉行大型研討會,包括4月中在臺北舉行「印太安全對話」,討論臺美關係在美「印太戰略」下可發揮的重要角色。

五、美國國會紀念酒會:美國國會在《臺灣關係法》制訂過程扮演關鍵角色,也是支持臺灣的重要友人,駐美代表處將在4月份舉行國會紀念酒會等活動,凝聚支持臺美關係的國會堅實力量。

六、「臺灣日」活動:全美各處將依據當地條件及特色,結合主流社會及僑社,在美國舉行「臺灣日」活動,彰顯《臺灣關係法》的意義。

七、「國際青年菁英領袖研習營」(Mosaic Taiwan 2019):預訂6月邀請美加青年領袖訪臺,凸顯《臺灣關係法》在新世代臺美青年交流的新意義。

八、籌組「農產品貿易赴美友好訪問團」訪美:臺灣至為重視與美國的經貿互利關係,本年下半年將邀請相關業者組團訪美,展現我對美國優質農產品的支持,臺美持續深化互惠互利的經貿夥伴關係。

九、影像展:規劃由駐美各處在全美各地辦理以《臺灣關係法》為主題的影像展。

十、文宣活動:駐美代表處將製作「懶人包」、小手冊、錄製影片、有獎徵答、藝文活動以及投書媒體等,持續在美宣揚《臺灣關係法》的意義,讓美國民眾更加瞭解臺灣及臺美關係。

《臺灣關係法》立法40年來,臺美夥伴關係在民主、自由及市場經濟的共享信念下蓬勃發展。上(107)年美國國務卿龐培歐(Mike Pompeo)曾公開讚揚臺灣得來不易的民主憲政是整個印太地區的典範。「傳統基金會」(The Heritage Foundation)2019年經濟自由度報告,我國今年排名挺進全球第10名,在亞洲排名第5,彰顯臺灣持續推動更自由、公平、開放的經濟環境,是美國進一步深化雙邊經貿關係的理想夥伴。外交部期盼,在臺美雙方共同努力下,未來臺美關係將延續《臺灣關係法》的精神,持續如鑽石般恆久穩固的夥伴關係,再創閃耀的亮眼成就。

※北美司司長姚金祥答詢:

ㄧ、(一) 《臺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 TRA)由美國國會於1979年通過,4月10日為其生效日,是否將有美國國務院官員或美國重量級國會議員來臺出席《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各項紀念活動? (二)方才提及將有多場臺美「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GCTF)活動規劃於3月起陸續舉辦,請問可否說明目前確定會舉行的研習營內容為何?(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中央社侯姿瑩小姐、Focus Taiwan葉允凱先生)

答:
(一)有關在臺美兩地於4月份舉辦一系列《臺灣關係法》的紀念活動,不僅由外交部及駐美代表處舉辦,「美國在台協會」(AIT)也會主辦及與我方合辦相關活動。

外交部、駐美代表處及「美國在台協會」將以《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紀念活動為平臺,邀請美國行政部門資深官員來臺。

外交部現正與美行政部門合作,惟對於何位美國行政官員來臺,目前尚未確定。

另邀請美國重量級國會議員來臺出席《臺灣關係法》40週年紀念活動,此為外交部的期待,亦為我方與AIT的共同目標。外交部會努力洽邀,並於確認同意受邀的國會議員名單後適時向外界說明。

(二)目前較為確定會舉辦的GCTF研習營為「原住民族語言保存國際研習營」,外交部希望舉辦地點安排在我南太友邦國家等第三地。

二、(一) 為何「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訂於3月在臺北舉辦? (二)相較於上(107)年於美國舉行「全球宗教部長級會議」,本年「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在臺北舉辦有何特別意義?另有無具體出席的國家及官員名單?(三) 我方出席「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的最高層級官員為何?會有印太地區國家官員出席嗎?(四)有關 「2019年經濟自由度」報告,臺灣的民主自由發展成就位居全球第10,此次「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於臺灣舉行有何特殊意義?(大紀元李怡欣小姐)

答:
(ㄧ)外交部於上年駐美國代表處高碩泰大使參加在美國舉行的「全球宗教部長級會議」時,即積極進洽安排首場「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在我國舉行,作為《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紀念活動之一。

(二)外交部感謝「臺灣民主基金會」同意籌辦本次「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至於相關時程將由主辦單位「臺灣民主基金會」與美方進行討論。詳細情形宜由「臺灣民主基金會」進一步說明。

(三)目前尚未確定我方出席「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的最高層級官員。

「全球宗教部長級會議」是每年在台府舉行的部長級會議,與「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的區域性會議有所區隔。此次在臺舉辦的「印太地區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為第一次於美國海外舉行的區域性公民社會對話。

印太地區相關國家官員將出席此一對話論壇,惟確切的出席名單將由主辦單位「臺灣民主基金會」適時對外說明。

(四) 包含上述對話在內的《臺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系列紀念活動,其核心主軸為結合臺灣與美國在美國印太戰略下堅實的合作夥伴關係,特別強調臺美共享的民主、自由與人權價值等共同語言。

三、對於近日美國多位國會議員以聯名函邀請蔡總統赴美國國會演講,外交部有無相關評估及考量?(Taipei Times 徐薇婷小姐)?

答:邀請蔡總統赴美國國會演講的聯名函是由美國聯邦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主席賈德納(Cory Gardner, R-CO)領銜提出,並與其他4位聯邦參議員共同聯署。外交部感謝美國跨黨派國會議員對我國展現堅定的支持。

深化臺美各層面的合作向為外交部追求的目標,上年《臺灣旅行法》的通過,即彰顯臺美密切的交流互動及堅實友誼。至於蔡總統赴美國國會演講一事,外交部目前並無規畫。外交部將以務實態度,並秉持互信、互利與互惠的原則與美方協調與合作。

四、關於美國民主黨眾議員麥考文(Jim McGovern)將與美國眾議院議長裴洛西(Nancy Pelosi)商量如何營救李明哲事,外交部有就此跟美方溝通嗎?(三立新聞網林仕祥先生)?

答:關於李明哲先生的配偶李凈瑜女士應美聯邦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 R-NJ)邀請出席川普總統國情咨文演說活動,以及臺美各界擬採取進一步營救李明哲先生等舉措,相信可提高外界對本案的關注。外交部基於維護人權立場,對於民間非政府組織自發性的營救行動表示正面支持。外交部在李凈瑜女士赴美前,即與「臺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先生就如何協助李女士乙節進行討論,外交部吳釗燮部長並指示駐美代表處積極協助李女士在台府期間相關事宜。

外交部未來將持續配合李女士及其他非政府組織協助營救李明哲先生相關事宜。

五、(一)關於美議員盼邀蔡英文赴國會演說,「美國在台協會」理事前主席卜睿哲(Richard C. Bush III)認為有「3缺失」:1、違反美中關係核心價值,2、臺灣會付出代價,3、漠視臺灣的立場,外交部對此有何回應?(二) 關於美議員盼邀蔡英文赴國會演說漠視臺灣的立場,以及卜前主席近日致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郭倍宏有關修正公投法的公開信,外交部看法為何?(三)外交部可否說明何謂以務實的態度推動高層訪美案?(四) 美國行政部門是否曾於《臺灣旅行法》通過後,表達蔡英文總統赴美國會演說的期望? (壹電視廖士翔先生、新頭殼林朝億先生、自由亞洲電臺謝文華小姐)

答:
(一)卜睿哲前主席為臺灣長期友人,外交部尊重卜前主席的看法,外交部沒有進一步的評論。

(二)外交部最高目標為推動臺美高層官員自由互訪,惟外交部將以務實態度,並秉持互信、互利與互惠的原則與美方持續溝通。有關蔡總統赴美國國會演講一事,外交部目前無規畫。

有關卜前主席近日致喜樂島聯盟總召集人郭倍宏有關修 正公投法的公開信事,外交部沒有評論。

(三)在考量當前臺美關係下進行合理規畫及可執行的合作,即為務實的態度。

(四)美國行政部門並無向我方提出邀請我高層官員訪問華府的構想。

※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歐江安答詢:
ㄧ、 對於菲律賓於中業島填海造陸一事,外交部可否說明我國立場 ? (壹電視廖士翔先生)

答:中華民國政府重申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不容置疑。

我政府呼籲相關各方保持自制,避免採取升高緊張局勢的單邊行為,對於任何可能侵害我國南海諸島主權的行為,中華民國政府表達嚴正抗議並促請立即停止。

我國政府主張應秉持「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原則處理南海爭端,臺灣有意願,也有能力參與南海相關協商機制,並依據蔡總統前所揭示的「四點原則」及「五項做法」,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與相關國家共促南海區域的開放、和平及穩定,共同維護南海航行及飛越自由。

二、(一)有關菲律賓將7名臺籍詐嫌遣送北京一事,外交部對此有何說明?(二)菲律賓有無針對此事對我方進一步說明?(中央社葉允凱先生、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

答:
(一)菲律賓政府於本(12)日將我國7名涉及電信詐騙案的國人強行遣送中國,中華民國政府對此表達嚴正關切與遺憾。

自上年10月24日案發後,外交部立即指示我駐菲律賓代表處進洽菲國政府,務必依據「國籍管轄原則」及當事人意願審慎處理,將我涉案國人遣返臺灣接受司法調查。駐處並多次探視涉案國人,以確保其法律權利與人身安全。

雖經駐處與菲國政府相關機關密切聯繫,菲方仍逕將7名涉案國人遣送中國。我國對菲國漠視國際慣例與原則,罔顧我當事國人權益,表達嚴正關切與遺憾。

外交部再次籲請菲律賓政府,在臺菲兩國共同打擊跨國犯罪良好實踐的既有基礎上,持續強化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共同打擊跨國犯罪。

(二) 上年10月24日案發後,外交部即指示我駐菲律賓代表處進洽菲國政府,惟菲方仍迫於中方的壓力將我國籍嫌犯遣送至中國。外交部對此表示遺憾及關切。

三、 (一)有關紐西蘭航空公司(Air New Zealand)飛往上海班機起飛數小時後即折返,據報導所指,此與該班表文件忘了移除臺灣相關稱謂有關,外交部可否證實? (二)過去有無類似中國施壓航空公司更改我名稱,而致影響旅客權益的案例?(自由亞洲電臺謝文華小姐)

答:
(一)外交部已注及相關報導,惟必須進行事實的查證,並進一步釐清紐航折返原因是否與我稱謂有關,目前並無具體資料進行評論。關於本案的相關情形宜向紐西蘭航空公司求證。

(二)有關紐航折返的詳細原因,宜由紐航說明。

四、針對布拉格新任市長賀瑞普(Zdenek Hrib)日前表示正努力廢除與北京締結姐妹市協定有關「一個中國政策」及臺灣屬中國領土的條款。外交部對此有何回應?(大紀元李怡欣小姐)

答:外交部對於布拉格新任市長賀瑞普對臺灣展現的支持,在日前已表示歡迎與感謝。外交部期待與捷克及布拉格市深化在各領域的交流及合作。

五、(一)值此美中貿易談判之際,加拿大前主管亞太事務國務部長喬高(David Kilgour)應我政府邀請訪臺,有何特殊意義?外交部希望臺加間能促進何種交流?(二)外交部是否希望喬高前部長的來訪能促進人權價值外交?(大紀元李怡欣小姐)

答:
(一)加拿大前主管亞太事務國務部長喬高(David Kilgour)應我政府邀請,於本年2月11日至14日訪問臺灣,外交部表達誠摯歡迎。

喬高前部長數十年來致力提倡民主、自由及人權等普世價值,普獲各界肯定。喬高前部長也長期關注中國活摘器官交易及臺灣在國際社會所遭受的不平等對待。外交部感謝喬高前部長多年來對臺灣的深厚情誼與支持。

(二)美國去年首次舉辦全球部長級宗教自由會議,臺灣則將於本年3月與美方合辦「印太區域保衛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此為第一個區域性的宗教自由公民社會對話的論壇。「美國在台協會」(AIT)已宣布將由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布朗巴克(Sam Brownback)率團來臺參與活動,相信此區域性的宗教自由對話能更加促進印太地區國家的宗教自由,並讓世界知道臺灣為自由、開放、民主的國家。

六、值臺美關係深化之際,許多國人及美國學者皆關注臺灣會否成為美國抗中的一顆棋子,外交部的看法為何?(多維新聞張鈞凱先生)

答:臺灣基於民主、人權及自由等共享價值,與美國、歐盟、英國、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等理念相近國家及友邦進行合作。因為彼此對民主人權的共享價值,使得臺灣與理念相近國家能緊密連結。

臺灣有自己的國家利益、定位及外交政策,不會因臺美關係的深化或美中關係的走向而成為美國抗中的一顆棋子。蔡總統之前已表示,在全球的局勢發展中,臺灣並非他國的一顆棋子,而自己是「下棋的棋手」。

※公眾外交協調會副執行長歐江安補充報告: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金門「行動領務」服務:

考量離島交通不便及為提高民眾申辦護照之便利性,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續於本年2月19日派員赴金門辦理「行動領務」。

此次「行動領務」將於金門縣金沙鎮戶政事務所(金門縣金沙鎮環島東路一段112號)舉辦,受理護照首次及換、補發之申請,民眾倘有申請(換)護照之需要,請於2月19日(星期二)13:30至16:30,攜帶應備文件前往該戶政事務所辦理。

申辦護照之表格及各項說明可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www.boca.gov.tw)下載使用,或致電該局(02)2343-2807~8洽詢。(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