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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將於下(2)月5日重新發行第二代晶片護照

  • 發布時間:2018-01-2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2018/01/29
新聞參考資料第004號 

外交部將於本(2018)年2月5日重新發行第二代晶片護照。民眾當日起即可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外交部中部、南部、東部及雲嘉南辦事處或我國各駐外館處申辦第二代晶片護照,相關護照規費並未調漲,護照申辦條件及流程亦未改變;另民眾目前持有的護照可繼續使用至效期屆滿為止,或選擇提前申換第二代晶片護照。

外交部為護照主管機關,依照《護照條例》賦予的權責於第二代晶片護照第5頁加貼「出國前小叮嚀」旅遊安全宣導防偽貼紙。新護照樣式將依國際慣例通知各國政府,以便利國人海外商旅。外交部籲請民眾切勿嘗試撕除該「護照防偽貼紙」,以免造成護照毀損,影響個人旅行權益。

外交部將持續秉持為民服務理念,為改善我國人簽證待遇及提升我國護照國際公信力繼續努力。(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