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02)8758-2088 地址:11073 臺北市松高路9-11號26樓 (統一國際大樓) 電子郵件信箱:info.taipei@fco.gov.uk
不用,但入境英國後如需使用其健保體系的醫療服務(NHS),則需繳納醫療成本1.5倍的金額,如醫療成本為100英鎊,則收到的帳單將是150英鎊。旅遊醫療險雖不是免簽入境英國的條件,但英國就醫費用昂貴,國人如有急難所需可能將需為此支付高額的醫療費用,強烈建議免簽赴英應購足包含海外緊急醫療、住院手術醫療、國際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的旅行平安險。
在英國停留不超過6個月之定義為不超過180(含)日。
英國在台辦事處網站:https://www.gov.uk/world/organisations/british-office-taipei 英國簽證及移民署網站: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uk-visas-and-immigration 英國簽證中心網站:https://www.vfsglobal.co.uk 英國旅遊局網站:www.visitbritain.com
英國在台辦事處網站:https://www.gov.uk/world/organisations/british-office-taipei
英國簽證及移民署網站:https://www.gov.uk/government/organisations/uk-visas-and-immigration
英國簽證中心網站:https://www.vfsglobal.co.uk
英國旅遊局網站:www.visitbritain.com
英國內政部移民署於2009年4月1日公告稱,「予台灣護照持有人之免簽證待遇僅適用於具有在台灣完全定居權力之台灣護照持有人」。因此持用我國護照但護照上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無戶籍國民並不適用英國予我免簽證待遇,而須另申請簽證方得訪英(包括在海外出生而尚未回台設籍致持用之我國護照未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國民)。
(1)可,但是再次入境時須讓移民官確信仍然符合入境規定之要求。 (2)訪客訪英之次數及各次訪英之間隔期間並無限制。倘訪客連續多次訪英之間隔短暫,並不構成遭拒絕入境之理由,除非有其他足以構成遭拒入境之相關因素。然而移民官會根據兩次入境之時間間隔,考量訪客所陳述再次入境目的是否屬實而決定是否同意入境。在正常情況下,訪客不得在12個月內合計在英停留超過6個月。
(1)可,但是再次入境時須讓移民官確信仍然符合入境規定之要求。
(2)訪客訪英之次數及各次訪英之間隔期間並無限制。倘訪客連續多次訪英之間隔短暫,並不構成遭拒絕入境之理由,除非有其他足以構成遭拒入境之相關因素。然而移民官會根據兩次入境之時間間隔,考量訪客所陳述再次入境目的是否屬實而決定是否同意入境。在正常情況下,訪客不得在12個月內合計在英停留超過6個月。
英國政府無法提供作業程序之細節,然而任何人倘未遵守停留期限或入境、停留條件等規定,未來在抵達英國時將會被拒絕入境。
(1)是,入境章會蓋在護照上。(2)獲入境許可之旅客通常會被准予停留6個月,但不排除例外個案少於6個月之情形。(3)對於適用免簽證待遇入境英國之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其停留期限之決定係由移民官於訪客入境時核蓋,因此無法於入境前知悉獲核蓋於護照上之停留期限為何。倘訪客欲在前往英國前確保可獲入境英國停留一定期間,訪客仍可志願選擇申請簽證後訪英。
任何不符合移民法規要求之人士均會遭拒絕入境。揆諸各國實施免簽證措施後之入境審查實例,被拒絕入境之主要原因大致如下:(1)未能出示文件證明或明確向審查入境之移民官員說明赴訪之目的;(2)以觀光、商務、探親、訪友等目的申請入境,卻有從事不符免簽證規定活動之嫌疑;(3)曾經在受訪國逾期停留或曾留有不良之紀錄;(4)持用偽變造護照;(5)免簽證實施前曾有申請簽證被拒之紀錄。
英國予我免簽證待遇開始實施後,符合短期免簽證入境條件者,入境英國時不需要再按指紋。不過如果依照規定,需要申請簽證才可以入境英國者(如長期居留、就學),仍需依照規定向英國在台簽證中心預約簽證申請並按指紋。
是,適用免簽證待遇。
否。英方雖未對護照效期設限,惟基於旅行便利之考量,建議國人持用6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
不一定,英國移民署未來仍然會對於已給予免簽證待遇國家再度進行審查。因此,我們呼籲未來國人去英國都能嚴格遵守該國相關入出境法律規定,沒有逾期停留或從事其他非法活動等情況發生,相信未來這項待遇改變的機會就很小。
因入境時英國海關或許會向您提出相關詢問,建議您準備,以備不時之需。
否,無護照種類之限制。
一般來說是不用,更詳細規定和個別狀況請查詢英國移民署網站(www.ukba.homeoffice.gov.uk)。
英國移民署會負責宣布這項新規定的細節,讓所有入境海關的移民官員及相關機構知道這項新的規定,也會透過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通知各相關航空公司。
是的,只要你計劃赴英國工作,你都需要申請簽證。
是的,你需要申請結婚旅客簽證。
儘管中華民國護照(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持有人不需要簽證,但你在入境英國海關時,仍必需符合英國移民署的行政規定要求。不管你是否持有簽證,都不能保證你能入境英國,決定權在英國移民署的入境查驗官員。你必須將證明文件隨身攜帶或放在隨身行李裡,這些文件包括來回機票、財力證明、由拜訪企業或邀請單位提供的信函、學校信函等。完整資料請參考英國移民署網站(www.ukba.homeoffice.gov.u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