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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圖

icon 代表該國之「首都」

國旗
拉脫維亞共和國
Republic of Latvia

※ 氣象資料皆以首都為準,以上資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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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境需知:赴歐免簽證待遇並非表示國人可無條件進入申根區停留,國人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申根區旅遊時,應先備妥並隨身攜帶以下文件備查:
    須出示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有效護照;包括持用我國晶片護照或機器可判讀護照(MRP)。另外,國人在離開申根國家當日,護照至少須仍具有3個月以上的效期。
    旅館訂房確認紀錄與付款證明、親友邀請函、旅遊行程表及回程機票。
    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費的財力證明,如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或邀請方資助的證明文件等。
    ***Covid19相關資訊***
    一、拉脫維亞政府宣布自111年4月1日起,外國人入境已無需再提具新冠肺炎PCR陰性證明、施打合格疫苗證明或痊癒證明,除非係來自拉國政府公布的「極高風險國家」(very high risk countries,請查下附拉國外交部相關網頁)。入境後搭乘大眾運輸及進出公共室內場所已無須配戴口罩,將視實際情況,隨時調整必要措施。
    二、倘民眾疑似出現感染症狀(發燒、喉嚨痛、咳嗽或呼吸困難等),請避免接觸家人或他人,並撥打專線電話8303(專線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週末上午9時至下午2時),轉撥3後,告知醫護人員您的症狀,以便安排檢測。113為緊急電話。武漢肺炎病毒篩檢以「經醫護人員研判有疑似感染症狀者」及「被要求居家隔離者」為優先,由專線醫護人員安排受檢,但民眾仍可自費申請檢測,擬自費檢測者請撥打專線電話+371-67801112登記排隊。
    三、國人倘需協助請聯絡駐拉脫維亞代表處(辦公室電話:+371-67320610,緊急連絡行動電話(全天24小時):+371-29106954,網址:https://www.roc-taiwan.org/lv/index.html)。

    拉國相關防疫入境管制措施隨實際狀況滾動更新,最新資訊請參考拉國外交部新冠肺炎疫情資訊網頁 https://www.mfa.gov.lv/en/information-travellers-latvia-provisions-preventing-spread-covid-19
  • 簽證資訊:拉國屬申根簽證區,國人可以免簽證方式入境觀光旅遊,停留期限為每6個月內總計可停留90天(可單次或多次停留);若擬前來工作或就學,則應事先申請簽證。
資料來源:歐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