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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n 代表該國之「首都」

國旗
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
Democratic Socialist Republic of Sri Lanka

※ 氣象資料皆以首都為準,以上資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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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境需知:一、已取得斯國電子簽證(ETA)或落地簽之國人,需於入境時填寫一張Declaration of Identity for Visa Purpose,並附上2吋照片1張,請國人於入境斯國時配合辦理。
    二、入境斯里蘭卡時務請備妥入境斯國後起算效期超過6個月之護照、來回機票、及足供旅途之資金證明等資料,以供相關單位查驗。
    三、外國人入境斯里蘭卡後,亦可在首都可倫坡之入出境移民署申請簽證延期(總停留期間最長不可超過6個月),需攜帶於斯國停留期間有效期限達六個月以上之護照、機票、護照尺寸照片一張、簽證55美元及其他相關佐證文件等親自前往申辦。
  • 簽證資訊:一、邇來我國人辦理斯里蘭卡電子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zation, ETA)國籍欄並無中華民國或台灣之選項,即使已選擇他國國籍,仍必需辦理落地簽證並支付60美元。
    二、依據斯國落地簽證規定所有國籍人士可抵斯國後,繳納60美元申辦兩次入境停留30天觀光落地簽證,50美元申辦多次入境停留30天商務落地簽證。
資料來源:亞東太平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