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地圖

icon 代表該國之「首都」

國旗
哥斯大黎加共和國
Republic of Costa Rica

※ 氣象資料皆以首都為準,以上資訊僅供參考。

資料來源:
請選擇駐外館處:

資料來源:

休假行事曆

資料來源:

  • 館名:
  • 館址:
  • 電話:
  • 傳真: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 警示說明:一、哥國政府積極執行打擊毒品及預防暴力犯罪政策,國家整體治安情形尚可。
    二、國人在哥國倘遇急難需要協助,請撥打我國駐瓜地馬拉大使館急難救助電話:+502-5202-592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三、旅遊警示燈號為: 灰色


  • 入境須知:哥國於2007年8月1日發布行政命令規定,凡來自安哥拉、貝南、布吉納法索、喀麥隆、剛果民主共和國、加彭、甘比亞、迦納、幾內亞、賴比瑞亞、奈及利亞、獅子山、蘇丹(非洲地區13國)、哥倫比亞(惟San Andrés、Providencia及Santa Catalina三省份例外)、玻利維亞、委內瑞拉、巴西、秘魯、厄瓜多(南美洲地區6國)及法屬蓋亞那(加勒比海地區1國)共20國之旅客,應於前往哥國至少10日前施打黃熱病疫苗並出具國際認可之疫苗證明,始獲准入境或轉機停留。
  • 簽證資訊:國人持3個月以上效期護照、預計停留期間每月至少100美元之旅行財力證明(邊境管理人員一般不會要求出示,惟仍建議國人備妥相關資料)、離境機票、交通工具或相關具體計畫,以及未受哥斯大黎加政府入境管制處分者,可以免簽證方式入境哥斯大黎加,停留期限為30天,惟可向移民機關申請至多延長至90天。

    國人入境哥斯大黎加免簽證西班牙文查詢頁面https://pgrweb.go.cr/scij/Busqueda/Normativa/Normas/nrm_texto_completo.aspx?param1=NRTC&nValor1=1&nValor2=99145&nValor3=136089&strTipM=TC
資料來源: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