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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兩人權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中文版初稿

外交部持續配合2021年間舉行國際審查會議之期程,已於日前(2020年1月10日)完成第三次國家人權報告中文版之初稿工作,並將陳報行政院核定,民間團體各界如果有建議事項,便可以此為藍本。外交部主要分工內容包括:彙整我國批准、加入或國內法化等參與國際公約情形(共同核心文件點次92),對外宣揚我人權進步情況(點次136),協助國內民間團體或非政府組織參加人權相關議題之國際會議活動以便與全球民主潮流接軌(點次151),委託國合會派遣專家、技師及海外替代役男協助友邦及友我國家在華語文、資通訊、農林漁牧及醫療衛生等我國擅長之專業領域教育訓練(點次162),提供國際人道救援(點次163),遴聘首位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在相關領域與各國交流對話(點次165)、說明未核發外人簽證原因(公政公約第23條、點次243,經社文公約第10條、點次147),開放外媒採訪新聞促進資訊流通(公政公約第19條、點次208)等,藉以說明自2017年初迄至2019年12月外交部在人權領域之努力及推動人權工作之進展。
2019年12月10日適逢兩公約國內法化10週年,立法院審議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為我國人權保障促進工作樹立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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