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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菲律賓總統府發言 (2013/5/16)

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指出,中華民國政府對菲律賓總統府今日的發言完全無法接受,現有的十一項制裁措施仍會持續,直到菲律賓政府的回應符合我方的四項要求為止。
  對於菲律賓總統府的說法,李佳霏表示「罔顧事實、不能接受」。李佳霏說,菲國公務船以自動武器掃射無武裝、未挑釁的臺灣漁船、殺害臺灣漁民,這是嚴重違法使用武力,顯然不是菲方聲稱「非蓄意的行為」。而事件發生在臺菲重疊經濟海域,所以不論是否在執法中,不論是依據國際法或國際海洋法公約,都是毫無正當性的違法行為。中華民國無法接受這種令人憤慨的濫殺,菲國的行為無法被文明國家所容忍。
  李佳霏指出,中華民國政府嚴正呼籲菲國政府,必須正式道歉、賠償損失、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凶手,及儘速啟動臺菲漁業協議談判,這四項嚴正要求,完全符合國際法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