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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要求菲律賓政府自5月12日零時起72小時內正面回應我方4項嚴正要求

對於菲律賓公務船槍擊我國籍漁船「廣大興28號」,造成我國籍漁民洪石成傷重亡故,該漁船失去動力漂流,事發後菲方公務船更置之不顧,明顯違反國際海洋法,悖離人道精神,菲方一再卸責推諉,中華民國政府絕不接受。

中華民國政府向菲律賓政府提出四項嚴正要求:第一、正式道歉;第二、賠償損失;第三、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兇手;第四、儘速啟動臺菲漁業協議談判。自5月12日零時起算,72小時內若未獲菲律賓政府正面回應,中華民國政府將採取下列措施,以示抗議:第一、凍結菲勞的申請;第二、召回中華民國駐菲律賓大使;第三、要求菲律賓駐臺代表返回菲國協助妥善處理本案。

「廣大興28號」漁船本(11)日返回小琉球大福港,檢察官登船蒐證,發現環繞全船體有52個彈孔,漁民洪石成遭彈擊身故情景悽慘,菲國公務船對我方毫無武裝的漁船連續掃射,致人於死,冷血暴力行為令人髮指,菲方正當防衛或自衛說法完全無法成立。

中華民國政府對於捍衛主權,保護漁權,維護我國人民權益的立場一向非常堅定。菲律賓公務船槍殺我國漁民,且遲未公開向我方道歉,已引起我政府及人民強烈憤慨。外交部要求菲律賓政府正視此一嚴重情勢,立即正面回應我國嚴正要求。(E)

文號: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