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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外館處向國際社會說明「廣大興28號」漁船遭槍擊事件真相續獲國際媒體關注

2013/06/09
新聞參考資料065號

我國籍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事件已歷時一個月,我駐外館處持續透過各項管道向國際社會說明事實真相,並獲國際媒體關注。

菲律賓「每日詢問者報」(Daily Inquirer)6月7日刊出我駐菲律賓代表處投書,除就菲方所謂「非蓄意」、「我船撞擊菲公務船」及「事件發生在菲律賓領海」等混淆事實說法予以駁斥外,並針對菲國媒體質疑為何我不接受菲方道歉一事澄清表示,本案係由菲國海巡隊公務員所為,菲國政府應該道歉,我們無法接受菲國政府所稱「非蓄意性殺害」之說,臺灣並未霸凌菲律賓,我們的要求僅係基於對生命價值、人權及國際法的尊重,以及期待防止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菲律賓「自由報」(Malaya)亦於同日刊出我駐菲律賓代表處投書,針對該報日前報導有菲律賓人民指稱我國對本案進行所謂「媒體宣傳」一事予以澄清指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中華民國政府並未進行所謂「媒體宣傳」,我們也希望菲國媒體能基於新聞倫理,對本案進行平衡報導。該投書同時表示,馬英九總統已保證將保護在臺菲籍勞工,使渠等免於威脅及歧視,在臺菲籍勞工與中華民國公民享有相同最低工資保障及健保福利。

在歐洲方面,葡萄牙「每日新聞報」(Diario de Noticias)6月7日以「菲律賓政府應道歉-法律觀點評析」為題刊出我駐葡萄牙代表何建功的投書指出,菲國公務船對臺灣漁船過度使用武力,已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國際法院判例。菲國公務船對沒有武裝且無挑釁行為的臺灣漁船開火及殺害一名臺灣漁民,是完全無法接受的暴行,且菲律賓公務船在我漁船失去動力後,未提供任何協助即離開,更是違反海洋法及人道原則。因此,菲律賓在此事件中應正式道歉、賠償、懲凶及儘速展開漁業協商,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另外,在中南美洲方面,續有阿根廷「亞洲資訊新聞」(Asia Info News)及貝里斯「記者報」(The Reporter)分別刊出我駐阿根廷代表李世明及駐貝里斯大使吳建國投書,就本案事實真相、為何我無法接受菲方所謂「道歉」以及我對菲方所提4項要求的合理性等均詳予說明。(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