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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主流媒體續報導「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及刊登我駐外館處有關本案投書

2013/06/14
新聞參考資料068號

我國籍漁船「廣大興28號」日前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事件,包括美國「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彭博新聞社」(Bloomberg News)等國際主流媒體持續報導本案最新進度,另我駐外館處亦持續投書國際及菲律賓媒體,重申本案真相及我政府立場。

美國「紐約時報」6月13日報導指出,因我漁船遭槍擊後船上共45個彈孔分散各處,並非集中在引擎,且菲國公務船的噸位是我漁船7倍之多,我船試圖衝撞的說法難以成立。該報導並引述本部新聞稿指出,在攻擊事件發生後,菲律賓公務船並未對我漁船提供援助,此舉明顯違反國際法及人道主義原則。報導同時表示,我政府要求菲國政府正式道歉、賠償罹難漁民家屬、懲罰開槍的海防隊員,並呼籲兩國進行漁業談判,以避免發生進一步衝突。

美國「彭博新聞社」6月13日報導指出,菲律賓調查團建議起訴涉嫌殺害臺灣漁民的菲國海防隊員,此舉可能緩和臺菲兩國的緊張關係。

此外,菲律賓「馬尼拉時報」(The Manila Times)6月12日刊登我駐菲律賓代表處投書指出,臺灣漁民遭射殺事件不是發生在菲方水域,而是在中華民國與菲律賓的重疊經濟海域,且菲國海防隊的行為已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投書重申,我方不認為任何漁民,無論國籍為何,可以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形下任意被指控「非法捕魚」或「越界」,且被他國公務員恣意射殺,盼菲國政府正視此事並作出合理回應。

阿根廷「全面新聞及民眾電視臺」網站6月12日刊登我駐阿根廷代表李世明投書指出,臺灣無法接受菲國政府「非蓄意」的說法,因我調查人員在手無寸鐵的「廣大興28號」漁船上找到諸多彈孔,顯示菲國嚴重違反國際法,同時亦未發現我漁船曾衝撞菲國公務船的任何證據。

日本「產經新聞」6月11日刊登我駐日代表處投書指出,「廣大興28號」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事件發生在臺菲重疊經濟海域。我漁船無武裝且未挑釁,卻遭50多發子彈槍擊,並造成漁民死亡,明顯已違反國際法,盼菲律賓遵守國際規範、查明真相,依法和平解決。

匈牙利「真相週刊」6月11日亦以「捕魚戰爭—向漁民槍擊50次」為題報導指出,菲公務船攻擊僅有4人的我國籍漁船,且菲船體較我漁船大。儘管菲方表示已道歉,但臺灣方面並不接受,並對菲方「意外」的說法嚴詞批評,因開槍逾50次顯然並非意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