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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菲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達成防止類似「廣案」不幸事件再次發生的初步目標,外交部將採取後續作為,促請菲方儘速落實執行相關安排,以維護我漁民之作業權益與安全


2013/06/18
新聞參考資料071號

「臺菲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業於本(102)年6月14日在菲律賓馬尼拉順利召開,會後雙方簽署會議紀錄,菲方正面回應我方所提4項近程目標,承諾:(1)在執法上不使用武力及暴力,防止類似「廣案」不幸事件再次發生;(2)雙方將分享各自海上執法基本程序,以建立海上執法安全機制;(3)建立各自漁船在遭對方公務船緊追、登臨、檢查、逮捕、拘禁,以及涉及相關行政或司法程序時的通報機制;及(4)建立船隻與船員被逮捕後的迅速釋放機制。

外交部將採取後續作為,促請菲方儘速落實執行上述第一次預備會議所獲各項結論,以維護我國漁民的權益及安全,避免未來再次發生「廣案」類似事件,並作為後續「臺菲漁業會談」的基礎。

本次我與菲方代表與兩國漁政主管官員共同簽署預備會議的會議紀錄,合乎國際談判之慣例;一般國際談判會議後,雙方談判代表通常會簽署文件,確認雙方在談判過程中達成的共識,作為下一回合談判的基礎。該等文件係雙方獲授權官員代表各自政府就此次談判達成的共識而為的書面文件,此種會議紀錄當然有其法律拘束力。

就國際法而言,雙方獲授權與會官員代表各自政府簽署的書面文件有一定的法律拘束力,無庸置疑。臺菲漁業會談涉及的相關議題頗多,第一次預備會議自無法涵蓋所有議題;雙方將針對各項議題,藉由持續的會商與妥協,逐步縮小彼此對特定議題的差距,方能達成具體的協議。

暫訂於本年7月在臺北舉行的「臺菲漁業會談」第二次預備會議,乃至其後的會議,相信終能就各項漁業合作的臨時安排及漁業作業秩序與資源管理養護等議題逐步獲致共識,進而解決長期以來存在的臺菲漁業爭議。(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