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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及國際媒體續刊登我駐菲律賓代表處投書及友我報導

2013/06/25
新聞參考資料074號

有關我國籍漁船「廣大興28號」日前遭菲律賓公務船槍擊事件,我駐菲律賓代表處及其他駐外館處持續向國際社會及媒體說明本案真相及重申我政府立場,並獲菲國及國際媒體刊出多篇投書及友我報導。

菲律賓「商業鏡報」(Business Mirror)6月24日刊出政治評論家暨菲國前眾議員Teddy Locsin Jr. 就「廣大興28號」不幸事件所撰專文指出,菲國殺害臺灣漁民鑄成大錯,本應立即道歉。證據顯示臺灣漁船的機動性及速度無法與菲國公務船相比,不可能加以衝撞,而菲國公務船以強大武力及狂笑輕蔑態度掃射臺灣漁船,光這一點菲國就應該道歉,否則受到傷害的不只是臺菲間的良好經濟關係。因此,菲國總統應該以官方信函無條件向臺灣道歉,才符合國際慣例,同時也應賠償罹難的臺灣漁民遺孀。

「菲律賓每日詢問報」(Philippine Daily Inquirer)6月24日刊出我駐菲律賓代表處以「中華民國臺灣是主權國家」為題的投書,駁斥該報日前以「一中政策」為由貶損我國際地位的社論,該投書並指出我國與菲律賓同為主權國家,否則菲律賓人赴臺灣旅遊何以需要申請簽證?貶損臺灣為「非國家」對修補已有裂痕的臺菲關係毫無建設性,修補雙邊關係需要誠意,而非偏見,況且所謂的「一中政策」與5月9日的槍擊事件毫無關聯。沒有任何主權國家能容忍其人民遭他國射殺,我國係在人民充分支持下,向菲國提出四項正當合理訴求以實現正義,盼臺菲雙方能尊重彼此權利,讓事件得以圓滿解決。

菲律賓「馬尼拉今日標準報」(Manila Standard Today)6月19日及21日亦分兩日刊出我駐菲律賓代表處投書,駁斥日前刊載該報專欄作家Rod Kapunan專文所稱,本案係因發生於菲國海域、我國漁船試圖衝撞菲國公務船及我國漁船拒絕停船才遭槍擊的3項不實指控,該投書詳舉各項具體證據,逐一駁斥K君扭曲真相的論述,嚴正指出其先入為主的偏頗論述實無助於臺菲關係的改善,並呼籲K君應正視事實及證據,揚棄對臺灣漁民的偏見與歧視。

另宏都拉斯主流媒體「論壇報」(La Tribuna)則於6月21日刊出專欄作家暨宏國前外交部次長Amilcar Santamaria所撰專文指出,菲國公務船公然違反國際法,槍擊我漁船導致我國漁民身亡,且未提供人道救助,菲政府嗣又宣稱該案係非蓄意致死,非但未正確依照國際海洋法由其官方正式致歉並向罹難家屬賠償,反而藉口將中國大陸視為我法理上代表,實毫無立論基礎。本案發生於臺菲重疊專屬經濟海域,應在兩國雙邊架構下尋求解決之道,實與中國大陸無關。(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