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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代轉發屏東地檢署表示:廣大興28號漁船船身並無明顯碰撞痕跡,請外界勿擅予斷定及轉述 (法務部) 2013/5/29

今(5月29日)日中午TVBS新聞等媒體報導並經其他媒體轉述表示:「屏檢證實廣大興28號漁船有擦撞痕跡」云云,顯與事實不符。經查一般漁船在靠岸或海上航行,難免有留下擦痕。而先前廣大興28號漁船經我國刑事警察局鑑識中心專家鑑識結果,認定「外觀未發現有明顯撞擊痕跡」。今日屏東地檢署會同菲律賓調查局人員再勘驗該船時,雖菲方曾提出昨日在菲國勘驗MCS3001公務船有擦痕等情,惟今日再勘驗廣大興28號,雖船頭有刮痕,但未發現有「碰撞」痕跡,初步比對兩船所留之擦痕高度明顯不相符合,惟仍先予採證以供再行比對。
 相關電視新聞跑馬燈及報導,擅作武斷性之結論,顯與事實不符,影響公信,特此澄清,請相關媒體立即更正,並請勿擅予轉述,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