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本(109)年度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來臺尋職簽證人數限額為1,000人。 依據: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九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經會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評估實際人才需求,以及檢視上(108)年度尋職簽證核發情形,訂定本年度外國專業人才申請來臺尋職簽證之人數限額為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