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不只是需要,更是必要

外交部為響應推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2019年6月間組隊參加「水岸台北2019端午嘉年華」,於參賽期間張貼以協助身心障礙者參與為主題之宣傳品,以社團活動的形式進行機會教育,並於賽前週知並鼓勵身心障礙同仁參加該嘉年華活動,展現我國推動CRPD等人權工作的努力及決心。來自索羅門群島、尼加拉瓜、貝里斯、吉里巴斯及聖露西亞駐臺使節均到場支持,另有美國、俄羅斯、澳大利亞、日本、菲律賓等各國民間選手亦組隊參加本次6月7至9日的龍舟競賽。
為落實保障身心障礙者權利之工作,外交部協助法務部蒐集已經簽署或批准「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家有關成年監護制度之立法資料供參(德國、義大利、英國、法國、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新加坡、秘魯共計10國),作為規劃及儘可能訂定尊重身心障礙者意願及優先考慮其選擇之制度的參考依據,以充分保障身心障礙者的權利。我國自2014年起開始施行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關於第12條條文(在法律之前獲得平等承認)之第1號一般性意見書指出:國家必須廢除以身心障礙為由、具有歧視性地對法律能力之剝奪,並審查允許監護權及委託權的法律,更換替代決定制,採取輔助決定制,以尊重當事人之意願。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1號一般性意見(第12條:在法律之前獲得平等承認)
#成年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