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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外交人員需具備何種人格特質?

  • 資料來源: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
  • 聯絡人:管理者
  • 聯絡資訊:phyllis_chen@mail.hamastar.com.tw

 經審度外交人員的工作性質和內容,大致可歸納出「一個理想的外交人員」所應具備的知能與人格特質如下:



(一)具有外交事務之學識與經驗,暸解國內外情勢。


(二)具有駐在國語文及英語運用能力。


(三)具有思考、分析、組織、管理及應變能力。


(四)具有主持會議、團體諮商、談判、交涉、互動技巧及良好表達等能力。


(五)對駐外工作具有高度熱忱並能承受工作及生活上之高度壓力;能適應不同國家環境及文化(含戰亂、落後之艱苦地區),並願排除個人及家庭之困難接受輪調赴派國外工作。


(六)具親和力及良好人際溝通與協調能力,個性上積極開朗並具有良好EQ。


(七)具有強烈求知慾,能積極吸收新知及虛心學習。


(八)對外代表國家,應具有端正儀表,並熟稔國際禮儀。


(九)具有豐富之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