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審度外交人員的工作性質和內容,大致可歸納出「一個理想的外交人員」所應具備的知能與人格特質如下:
(一)具有外交事務之學識與經驗,暸解國內外情勢。
(二)具有駐在國語文及英語運用能力。
(三)具有思考、分析、組織、管理及應變能力。
(四)具有主持會議、團體諮商、談判、交涉、互動技巧及良好表達等能力。
(五)對駐外工作具有高度熱忱並能承受工作及生活上之高度壓力;能適應不同國家環境及文化(含戰亂、落後之艱苦地區),並願排除個人及家庭之困難接受輪調赴派國外工作。
(六)具親和力及良好人際溝通與協調能力,個性上積極開朗並具有良好EQ。
(七)具有強烈求知慾,能積極吸收新知及虛心學習。
(八)對外代表國家,應具有端正儀表,並熟稔國際禮儀。
(九)具有豐富之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