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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我政府為確保業者在越南投資之權益

  • 發布時間:1993-04-21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表示:我政府為確保業者在越南投資之權益,經積極與越方磋商後,雙方已於本(四)月廿一日在河內,中我駐越南代表林水吉與越南駐華代表陶德正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署「中越投資保證協定」。協定中對於我業者赴越投資之促進、保護、待遇、徵收、匯回、爭端之解決、代位求償等項目均有詳盡規定。
  我業者在越南投資總額迄今已逾十一億美元,居越南外資之首位。該協定之簽署,對於進一步促進我與越南經貿投資之實質關係自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