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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格瑞那達大使林尊賢與格國總理兼外長白拉斐(Nicholas Brathwaite)分別代表中、格兩國政府

  • 發布時間:1992-09-09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華民國駐格瑞那達大使林尊賢與格國總理兼外長白拉斐(Nicholas Brathwaite)分別代表中、格兩國政府,於本(八十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上午九時在格國總理府簽署「中華民國與格瑞那達引渡條約」。
  此項條約約文計有廿五條,對兩國間人犯之引渡事宜及條約批准生效之程序,均有詳細規定。簽約典禮歷時二十分鐘,應邀觀禮的貴賓有:格國外交部次長等政府官員及我駐格國大使館官員多人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