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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表示,根據駐荷蘭代表處電報

  • 發布時間:1994-03-05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表示,根據駐荷蘭代表處電報稱:歐聯自一九九三年元月起即規定外國旅客進入或過境歐聯任何會員會,其所攜之物品(包括個人使用者)倘經海關認定係新品,均須課稅。
  外交部特此提醒國人赴歐聯國家旅遊時應加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之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