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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說明第二代晶片護照製發誤失之行政責任處置」新聞說明會紀要

  • 發布時間:2017-12-27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外交部說明第二代晶片護照製發誤失之行政責任處置」新聞說明會紀要: 

一、時 間: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5時30分 
二、地 點:外交部一樓新聞中心 
三、主持人: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 
四、出席者:領事事務局局長陳華玉 
      人事處處長郭素卿 
      領事事務局副局長蔡幼文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報告: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本日外交部將針對第二代晶片護照製發疏失的後續處置做法向國人報告,首先請領事事務局局長陳華玉說明。 


※領事事務局陳局長報告: 

各位媒體朋友大家好,對於近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發行的第二代晶片護照內頁圖片疏失造成社會大眾的困擾,本人身為領事事務局局長,代表領務局申致歉意。作為三級機關首長,本人昨日已親自向外交部長李大維自請處分,請求辭去領務局局長的職務以示負責,在此謹向各位說明與致歉。(謹註:陳局長於簡要報告後即先行離場)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報告: 

有關領務局發行的第二代晶片護照內頁機場圖樣誤植事,經查領務局長陳華玉及前任局長龔中誠(目前擔任駐加拿大代表)於擔任局長期間負責推辦本案,未善盡督導之責,顯有疏失。 

為負起三級機關首長應有的行政責任,外交部業於本(12月27)日簽奉行政院核定,將陳局長降調外交部參事、龔大使調部辦事,並自即日起生效。至本案相關人員的懲處,外交部將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規定及程序儘速辦理。 

外交部對此一誤植再次向社會各界表達歉意,並將切實檢討本案相關流程,妥善處理後續事宜。 

外交部特此澄清說明,第二代晶片護照案業經2年餘的規劃與推動,領務局昨日得知護照內頁機場圖案問題後,於第一時間邀集中央印製廠(以下簡稱央廠)等相關單位,從檢閱經辦過程的公文及書信往返,進行全面及周延的耙梳與整理,盼能儘快還原本案真相與全貌,找出問題所在。 

外交部第一時間係依央廠提供的資料確認是桃園機場的構圖,據此對外回應,並未說謊推諉,特此澄清。外交部會虛心接受各界的批評指教,並以負責任及嚴肅的態度檢討全案。本案後續處理,領務局已有縝密規劃。歡迎各位媒體記者提問。 


※領事事務局蔡副局長答詢: 

一、有關重新印製第二代晶片護照事,外交部將請央廠抽換誤植頁面或整本重印?重製成本金額預估多少?花費將由哪一方吸收?(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
 
(一)領務局經與央廠討論後,已獲央廠確認,抽換晶片護照內頁的方式不可行,因此將朝重新印製整批護照的方向辦理。 

(二)央廠總經理本(27)日上午已在立法院說明,央廠將概括承受整本護照重製相關成本。至估算重製成本金額為何,外交部無法代表該廠回答。 


※領事事務局蔡副局長答詢: 

二、前已印製完畢的20萬本第二代晶片護照費用為何?(中央通訊社侯姿瑩小姐)

答: 

(一) 領務局向央廠採購的第二代晶片護照每本成本為新臺幣404元,可依此推估。 

(二) 該批20萬本護照已驗收尚未付款。

※人事處郭處長答詢: 

三、新任領務局局長人選是否已定?據聞外交部亞西及非洲司司長陳俊賢將接任新局長,外交部可否證實?(聯合晚報徐偉真小姐、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外交部尚未決定人選,相關作業仍在進行中,待確認後會適時發布。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答詢: 

四、外交部李部長最終為何核准陳局長請辭?是否有立委施壓?為何前任局長也連帶一併調部處置?(中國時報陳建瑜先生) 

答: 

(一) 陳局長前已提及昨(26)日當面向部長自請處分,外交部在此事件中承認疏失,以陳局長在外交部豐富資歷及在第二代晶片護照案上投入甚多心力,對此發展深感自責,爰於第一時間向部長請辭以示負責,陳局長展現做為三級機關首長應有擔當與風範,部長也決定成全陳局長的請求。 

(二) 龔前局長現為我駐加拿大代表,於2016年9月調任加拿大,並由陳局長接任領務局局長,兩位前後任局長均密集推動第二代晶片護照,投入甚多心力。本案基於衡平考量及公平處理原則,外交部兩位局長均概括承受相同的行政責任。 


※領事事務局蔡副局長答詢: 

五、領務局兩任局長均積極推動本案,但最終核定者似為2016年9月就任的陳局長,貴部將前局長調部處置是否不符比例原則?(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第二代晶片護照內頁圖案是由龔前局長任內核定,陳華玉局長上任時,晶片護照內頁圖案已定案,陳局長主要針對護照防偽功能進行規劃。


※領事事務局蔡副局長答詢:

六、 外界質疑領務局在護照製作流程上監督鬆散,請問領務局如何與中央印製廠互動確認護照內頁圖樣?護照最後經何人核可才印製?能否說明相關流程?(自由時報呂伊萱小姐) 

答:慮及第一代晶片護照已發行8年,國際間護照相關技術日新月異,領務局於2015年9月起著手設計製發第二代晶片護照,並成立專案工作小組,委由中央印製廠承製。領務局與央廠前後召開6次正式會議,並請央廠針對第二代晶片護照內容與內頁圖片進行設計,定案後才簽報,而領務局每次會議均強調圖片須正確且符合版權規範。 


※人事處郭處長答詢: 

七、 請問領務局有無第二波懲處名單?(Focus Taiwan葉允凱先生) 

答:由於本案作業流程歷時兩年,歷經兩任局長且牽涉領務局內部兩單位,相關人員疏失責任須釐清後會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相關規定及程序儘速辦理。 


※公眾外交協調會執行長兼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答詢: 

八、本案監察院認為外交部未事先查證即強辯,態度輕忽並推諉責任予央廠,決定立案展開調查。外交部對此有何回應?(中央通訊社侯姿瑩小姐) 

答:外交部對於監察院行使職權表示尊重,惟外交部是以嚴肅、負責、持平、客觀的態度對外說明,僅還原真相,讓社會各界瞭解事件始末。外交部強調並重申,本案外交部自始無任何護短及欺瞞的情事,亦未推諉責任。 


※人事處郭處長答詢: 

九、外交部是何時電令龔代表調部?龔代表是否自請處分?(蘋果日報陳培煌先生) 

答:考量本案作業時間經歷領務局前後兩任局長,外交部因此決定做衡平處置。陳局長業請辭以示負責,外交部已於本日電話告知龔代表。(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