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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護照資料出生地欄統一登錄為CHINA行之有年

  • 發布時間:1993-04-10
  • 資料來源:公眾外交協調會

中華民國護照資料出生地欄統一登錄為CHINA行之有年。邇來民意反映護照資料應記載實際出生地,以免國外旅行遭遇困難,本部經參酌各國實例決定對民眾申請護照,改按身分證登載之出生地(省、直轄市或特別行政區)登錄,並自本(八十二)年四月十六日開始實施。鑒於少數國人所持身分證上出生地欄尚屬空白,彼等申請護照應先向戶政單位辦理出生地資料補登錄手續。外交部希望此一順應民意之改革措施將可獲得國人之支持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