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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78

    赴美目的為全職的學術、專科或語言學生,仍須申請學生簽證;計畫在美國取得任何一種學術證書、所參加之活動或課程需學位證明者,亦需申辦簽證。至赴美參加教育性質之會議或研討會則可使用免簽待遇。某些特定狀況亦可以免簽待遇赴美參加短期課程(每週時數少於18小時)或進行獨立研究。若不確定所參與之計畫是否符合免簽條件,建議洽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T)領事組聯繫確認(詳細資訊請詳AIT官網http://www.ait.org.tw/zh/contact-us.html)。

    • 2014/78

    在ESTA官網(網址:https://esta.cbp.dhs.gov/esta/)申請旅行授權許可,需以信用卡或金融卡收取21美元【按:包含處理費4美元及授權費17美元,倘申請未獲許可,僅收取處理費4美元】之費用;倘連結至民間網站(.com或.org等)申請ESTA授權許可,則可能遭收取21美元以上之手續費。爰國人上網申請ESTA時,倘以網路搜尋引擎如Google、Yahoo等進行搜尋,請確認該ESTA申請網站為美國官方網站(.gov)而非私人網站(.org或.com等),以免受騙或被收取高額手續費。

    • 2014/78

    ●ESTA是用以決定旅客是否有資格以VWP赴美的自動化系統。
    ●ESTA申請流程:上網填表→提出申請→記下申請號碼→付款→檢視申請狀態。
    ●ESTA所需資訊:以英文填寫姓名、出生日期及護照資訊等生物特徵資料,並回答有無傳染性疾病、特定罪行之逮捕與定罪、撤銷簽證或遭驅逐出境之紀錄及其他問題。無論個人或團體申請,申請者應負責本身申請資料之真確性。
    ●ESTA所需費用:費用21美元,包括兩部分:
    處理費─所有電子旅行授權之申請者需就每次提出之申請支付處理費,費用為4美元。
    授權費─倘申請獲得批准並收到以VWP赴美的許可,您的信用卡將支付17美元的額外費用。倘您的電子旅行許可申請遭拒,您只需繳付處理費。
    ●ESTA付款方式:所有ESTA申請之費用須使用指定之信用卡或金融卡支付。信用卡持卡人姓名無需與旅客姓名相符。如朋友、親戚或旅遊業者等第三方代為申請,也可以為個人或團體之申請支付相關費用。所有的付款資料取得後,才會處理申請案。
    ●ESTA申請回應:多數情況下,ESTA幾乎可立即確認旅客是否取得VWP旅行資格。其申請可能之回應有3種:(1) 授權許可-申請者可以VWP身分赴美;(2) 授權未定-申請者須在72小時內查詢網站更新資訊,以得知最終決定;(3) 旅行未獲授權-則必須至美國使領館申請簽證。
    ●ESTA授權許可之效期:旅行授權許可一般有效2年或至護照失效為止,視何者到期時間較早。授權許可效期內可多次入境美國。

    • 2014/78

    申請ESTA所需資訊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及護照資訊等生物特徵資料,及回答有無傳染性疾病、特定罪行之逮捕與定罪、撤銷簽證或遭驅逐出境之紀錄及其他問題。
    ESTA線上資料提供參與國相關語文版之說明,但在填寫ESTA時所需資訊均須以英文填寫。

    • 2014/78

    所有ESTA申請之費用須使用指定之信用卡或金融卡支付。信用卡持卡人姓名無需與旅客姓名相符。如朋友、親戚或旅遊業者等第三方代為申請,也可以為個人或團體之申請支付相關費用。

    • 2014/78

    旅行授權許可一般有效2年或至護照失效為止,視何者到期時間較早。授權許可效期內可多次入境美國,無須每次均重新申請ESTA。

    • 2014/78

    國人在線上就可以申請ESTA,不受人身所在地影響,亦即人不在台灣,亦可透過網路申請。
    一般而言,民眾可以在旅行前任何時候提出ESTA申請,但我們建議您儘早申請以瞭解是否符合資格赴美。VWP旅客在申請ESTA授權許可前,不需行程具體規劃,但請記得授權許可的作業時間可能需72小時。

    • 2014/78

    若旅客換發新護照、更改姓名、變性、改變國籍、或之前回答ESTA申請時所給的答案已不再正確,則必須重新申請ESTA旅行許可。否則,旅客在授權許可效期內可多次入境美國,無需再提出ESTA申請。

    • 2014/78

    美國土安全部會將旅客的ESTA狀態經相關電腦系統與航空公司分享,航空公司即可於旅客登機時經所持護照查詢旅客ESTA狀態,以確認旅客能否允許登機。

    • 2014/78

    否。持有效簽證之個人可以該簽證赴美從事與簽發目的相符之旅行,無須再經ESTA申請旅行授權許可。

    • 2014/78

    不行。依據美國務院規定,非移民簽證之申請費無法退還,惟付款收據於一年內有效,您可於一年內申請簽證或轉移收據予另一名簽證申請者。
    由於VWP僅適用於赴美從事90日以下商務或觀光旅行之旅客,倘您申請美簽並獲發,一般將給予5年效期並可多次入境。此外,持美簽者入境美國單次停留得在90日以上,此亦與VWP不同。至擬赴美求學者不適用VWP,仍需要申請學生簽證。是以您付款日起一年內有效之收據可轉移給您的朋友申請其學生簽證,您朋友於簽證面談時並請攜帶該收據。

    • 2014/78

    如上所述,申請ESTA有少數處理及授權費。倘以陸路方式入境美國,則需支付小額陸路邊境費用。

    • 2014/78

    更多資訊可參考:
    外交部官網之「美國免簽專區」
    http://www.mofa.gov.tw/Home/SubTitle/ceb2bb37-025d-4149-9b1c-fa250af294e4

    美國在台協會官網之「免簽證計畫(VWP)」
    http://www.ait.org.tw/zh/vwp.html

    美國國土安全部ESTA中文官網
    https://esta.cbp.dhs.gov/esta/application.html?execution=e1s1&language=zh_TW

    美國國土安全部ESTA線上說明
    https://esta.cbp.dhs.gov/esta/WebHelp/helpScreen_tw.htm

    美國在台協會官網之ESTA示範影片
    http://www.ait.org.tw/zh/esta-demo-vide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