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別
|
媒體名稱
|
報導日期
|
作者
|
形式
|
內容大要
|
美國
|
基督教科學箴言網路報(Christian Science Monitor)
|
04/10/2013
社論版
|
社論主筆
|
社論
|
和平處理土地及資源爭端之途徑-臺日漁業協議可供借鏡
A path to peace in land, resource disputes
臺灣與日本皆認同擱置敏感主權主張之智慧,尋求共同使用天然資源,而達成臺日漁業協議。該協議是避免戰爭、創造繁榮及建立足夠互信後,謀求解決爭議之務實做法。臺日漁業協議並可作為中國大陸處理領土爭議的借鏡。
|
日本
|
富士電視臺
|
04/10/2013
國內版,18時14分
|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係將釣魚臺列嶼附近有關日本所主張專屬經濟區(EEZ)部分劃成可由臺灣漁船捕魚之海域。
|
法國
|
法新社(AgenceFrancePresse)
|
04/10/2013
網路版
|
法新社(AFP)
|
外電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Taiwan, Japan sign disputed isles fishing accord
釣魚臺列嶼目前雖是由日本控制,但中國大陸與臺灣亦宣稱擁有主權。根據臺日10日達成的漁業協議,臺灣漁民作業海域將增加達4,530平方公里。
|
西班牙
|
ABC日報電子報(ABC.es)
|
04/10/2013
網路版
|
艾菲社(EFE)
|
外電
|
臺灣與日本簽署漁權協議
臺灣與日本於10日簽署釣魚臺海域的漁業協議,該一海域雙方皆宣稱有管轄權。臺灣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臺日漁業協議將允許臺灣漁民延伸其捕漁權而不受日本巡邏艇的干涉。臺灣外交部將此一協議的簽署歸因於總統馬英九的「東海和平倡議」得到日方的接受,以解決主權爭議。
|
美國
|
環球郵報(Global Post)
|
04/10/2013
網路版
|
法新社(AFP)
|
外電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Taiwan, Japan sign disputed isles fishing accord
依據臺日10日簽署之漁業協議,臺灣拖網漁船得在東海釣魚臺列嶼附近海域捕魚。釣魚臺列嶼目前雖係由日本控制,惟臺灣與中國大陸亦主張擁有主權。
|
日本
|
朝日新聞
|
04/11/2013
社論版,18
|
|
社論
|
漁業協議─臺日雙方「深思熟慮的智慧」
臺日漁業協議可謂臺日兩國發揮「深思熟慮的智慧」,迴避對立的釣魚臺問題,顧及雙方顏面的作法。該協議避免使用「領海」字眼,極具巧思。期待此舉能解決臺日之間的問題,亦避免釣魚臺列嶼周邊發生意外情事。期盼該協議能進一步深化臺日關係,並改善日「中」關係。
|
日本
|
朝日新聞
|
04/11/2013
頭版,1
|
鵜飼啟
|
報導
|
臺日漁業協議未觸及釣魚臺主權問題
臺日漁業協議認可臺灣漁船在釣魚臺列嶼周邊作業,但此項協議並未觸及主權問題。
臺灣漁船可作業的海域以北緯27度以南雙方主張重疊的海域為中心。此海域大部份地區列為臺日雙方不取締對方漁船的「法令適用排除水域」,而許多沖繩漁民作業的靠東邊海域則劃成「特別合作水域」。另臺日亦將設置漁業委員會共同管理。
|
日本
|
讀賣新聞
|
04/11/2013
頭版,1
|
比嘉清太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相隔4年,臺日10日重啟漁業會談,並簽署有關釣魚臺列嶼近海捕魚規範的漁業協議。
該協議主要內容是設置兩種水域範圍,一種是排除適用對方法令的水域,另一種是雖適用漁業相關法令,但最大程度上尊重臺日漁民作業的「特別合作水域」。預定該協議簽署後30天內開始生效。
|
日本
|
讀賣新聞
|
04/11/2013
國內版,4
|
大木聖馬、比嘉清太
|
報導
|
臺日漁業協議阻止兩岸在釣魚臺列嶼問題合作
臺日漁業協議為日本首相府主導,日方讓步的結果。這可謂上臺之後對中國大陸採取嚴厲態度的安倍晉三首相外交戰略的一環。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10日在記者會中表示,臺日簽署漁業協議具歷史意義,並有助區域安定。
臺灣外交部長林永樂在臺日簽署漁業協議之後表示,臺灣漁民可捕魚的範圍增加4,530平方公里。
臺日漁民對該協議的反應兩極化,臺灣宜蘭縣蘇澳區漁會理事長陳春生表示,感謝日方釋出善意,沖繩縣則抗議該協議適用的水域過於深入沖繩境內的海域,對臺灣讓步過多。今後的課題為新成立的「臺日漁業委員會」將如何減少雙方摩擦。
|
日本
|
產經新聞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P.1
|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臺日於10日在臺北市召開第17次臺日漁業會談並簽署針對釣魚臺列嶼周邊海域漁業權之漁業協議,同意臺灣漁船可在日本所主張之EEZ內作業,漁業協議內容則不碰觸主權問題。
在日本傳統漁場上,對於臺灣無法退讓的海域則稱為「特別合作水域」,今後將透過新設立之臺日漁業委員會,訂定有關海洋資源保護與作業之相關規定。
|
日本
|
產經新聞
|
04/11/2013
社論版,P2
|
|
社論
|
臺日達成漁業協議乃務實之舉
臺日在漁業會談時均未觸及主權,主要以解決漁業問題為優先事項,並達成協議,對此雙方務實的判斷值得肯定。對日本而言,簽署漁業協議的「糖果」可阻止臺「中」在釣魚臺案聯手。
|
日本
|
產經新聞
|
04/11/2013
國內版,P5
|
杉本康士
|
報導
|
臺日漁業協議旨在阻止兩岸在釣魚臺問題上聯手
針對臺日簽署釣魚臺列嶼漁業權之漁業協議一事,官房長官菅義偉於10日晚間在首相官邸向記者表示,漁業協議具歷史意義,衷心歡迎,並稱此協議當有助區域穩定;外務省幹部於同日表示,考量近日情勢,臺日漁業協議極具意義。
|
日本
|
信濃每日新聞
|
04/11/2013
社論版,3
|
|
社論
|
盼東海成為共存共榮之海
馬總統提倡東海和平倡議是恢復臺日漁業談判的契機,他呼籲擱置主權問題,和平解決爭議。
國家之間倘為領土而發生正面衝突時,就無法順利開發漁業及礦業等資源,因此國家如何平穩地管理對立情勢,涉及二國或多國間的共同利益,其中臺日漁業協議讓人重新考量如何面對領土問題。
|
日本
|
沖繩時報(Okinawa Times)
|
04/11/2013
意見版,A9
|
東京外國語大學准教授小笠原欣幸
|
專文
|
臺日終達成漁業協議,具重大意義
臺日雙方於會談中既不失立場,又能各退一步地尋求出路,充分發揮外交智慧,加上臺日領導人的高度政治判斷,終於解決漁權爭議。馬總統的東海和平倡議理念遭逢此歷史機運並加以付諸實現,此為該倡議之重大意義。
今後臺日間有必要就共同維護海洋生態,建構海洋安全體系進行對話,亦可洽邀中國大陸加入對話。
|
日本
|
英文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
|
04/11/2013
頭版,1
|
|
報導
|
日本同意臺灣漁船進入釣魚臺列嶼水域作業
臺日官員在4年後首度於昨日在臺北正式重啟會談,而簽署延宕許久的漁業協議。根據該協議,臺日將指定日本專屬經濟海域內的某一區域為共同管理的水域,臺日漁船都可以前往作業。該協議將暫不觸及雙方對釣魚臺列嶼的主權主張爭議。
|
日本
|
東京新聞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3
|
迫田勝敏、佐藤大
|
報導
|
臺灣擱置釣魚臺主權爭議,與日本簽署漁業協議
臺日於10日在就釣魚臺列嶼周邊海域漁業權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臺灣外交部長林永樂在記者會上表示,臺灣漁民的作業海域增加了4,530平方公里,對協議持高度肯定。
|
日本
|
大阪日日新聞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
|
|
報導
|
臺日擱置釣魚臺主權,簽署漁業協議
10日下午在臺北重啟中斷4年之臺日漁業會談,並簽署漁業協議,漁業協議要旨為:(1)在東海北緯27度以南之海域劃訂適用水域;(2)在適用水域中另訂「特別合作水域」,以利共同合作保護海洋生物資源、合理利用及維持作業秩序;(3)有關「特別合作水域」作業之具體事項,由臺日漁業委員會討論訂之;(4)臺日漁業委員會應協商如何合作防止海洋生物資源過度開發及確保漁船作業安全等;(5)原則上臺日漁業委員會每年開會一次,並輪流在東京與臺北舉行;(6)本協議不影響雙方當局在海洋法相關問題之立場。
|
日本
|
大阪日日新聞
|
04/11/2013
社論版
|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歡迎修復臺日關係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有助修復臺日關係,並可作為日「中」消除對立的借鏡。臺灣雖主張釣魚臺主權,但臺日關係良好。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強力主導臺日協商過程,並決定對臺讓步,顯示其重視臺日關係。此外,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此與大陸煽動民族感情的作法迥異,使得臺日關係轉危為安。
|
日本
|
NHK電視網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19時3分
|
|
報導
|
馬總統肯定臺日簽署漁業協議,但強調主權不退讓
馬總統於11日接見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肯定該協議擴大臺灣漁民權益,並指出「這次並沒有觸及釣魚臺列嶼主權,希望今後能夠討論」,強調對釣魚臺列嶼主權不會讓步的立場。
|
日本
|
TBS東京放送電視
|
04/11/2013
國內版,5時39分
|
|
報導
|
臺日擱置主權議題,簽署漁業協議
4月10日在臺北簽署之臺日漁業協議,臺灣漁船將可在釣魚臺列嶼附近水域作業,臺日並將成立漁業委員會作為協商確保海洋資源及捕魚作業爭議之平臺。日本菅官房長官表示,樂見臺日簽署具有歷史意義之漁業協議,此協議將有助於維持此區域安定。
|
日本
|
朝日電視臺
|
04/11/2013
國內版,5時03分
|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達成雙方共同管理釣魚臺列嶼附近部分海域之共識。另外設置臺日漁業委員會防止濫捕。此外,
日本菅官房長官肯定臺日簽署漁業協議具有歷史意義,渠並表示,日本政府極為重視臺日友好關係,樂見臺日簽署具有歷史意義之漁業協議。
|
日本
|
日本電視臺
|
04/11/2013
國內版,5時2分
|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臺日於4月10日簽署與釣魚臺列嶼附近海域相關之漁業協議,並同意劃定允許臺日雙方漁船皆能捕魚之適用海域。此外,為了使此次簽署之漁業協議得以順利在實務層次上落實,臺日將設置「漁業委員會」,以防止濫捕等情形。
日本菅官房長官於10日晚間表示,樂見臺日簽署具有歷史意義之漁業協議,並期待藉此漁業協議能維持東海漁業秩序,促進此區域之安定。
|
印度
|
印度時報網路版(The Times of India, Web)
|
04/11/2013
網路版
|
Saibal Dasgupta
|
報導
|
日本同意臺灣漁船在釣魚臺海域捕魚
Japan lets Taiwan boats fish near disputed islands
臺灣與日本昨日簽署協議,臺灣漁船將能在具主權爭議性的釣魚臺列島12海浬外的水域作業捕魚。臺日這項協議讓中共出乎意料,也感到震驚。
|
俄羅斯
|
國際文傳電訊社(Interfax)
|
04/11/2013
網路版
|
Andrey Baranovsky
|
報導
|
臺日簽署釣魚臺周邊海域漁業協議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並不代表臺灣在釣魚臺主權上退讓,臺灣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表示,我們仍堅守我國對於釣魚臺主權的立場,並指出簽署協議是為了保障臺灣漁民在釣魚臺海域捕魚的權益,避免日本的干擾。此外,臺日達成共識,該項協議不損及雙方對於釣魚臺主權的主張,雙方還會在爭議上繼續協商。
|
新加坡
|
聯合早報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19
|
莊慧良
|
報導
|
臺日簽署協議,臺灣漁民釣魚臺列嶼捕魚區擴大
臺灣和日本昨天下午簽署「臺日漁業協議」,雙方同意在北緯27度以南及日本先島諸島以北之間海域,劃設大範圍「協議適用海域」,臺灣漁民在釣魚臺列嶼周邊海域作業範圍較以往擴大約4530平方公里。
輔仁大學日文系教授何思慎指出,日本一方面為了避免臺日雙方未來在東海上出現摩擦,另一方面也希望臺日漁業協議有助於穩定東亞情勢,降低美國對於東亞情勢的憂慮。
臺灣外交部長林永樂強調,「中華民國」代表在會談中多次強調釣魚島主權,在主權立場上沒有退讓。
為增進臺日友好關係、區域和平穩定及永續發展,臺灣總統馬英九去年8月5日提出「東海和平倡議」,期盼透過相關各方共同努力,使東海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
臺灣外交部重申,臺灣對該列嶼的一貫立場為「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未來仍將堅定此一主張並維護釣魚島主權,寸步不讓,絕不會以主權換取漁權。
|
韓國
|
英文韓國時報(Korea Times)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A14
|
法新社(AFP)
|
外電
|
臺日簽訂漁業協議
Japan, Taiwan sign deal over disputed isles
根據該協議,臺灣漁民將可在東海釣魚臺列嶼外海捕魚,釣魚臺列嶼目前是由日本控制,但中國大陸與臺灣亦宣稱擁有主權。
「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表示,根據平等互惠原則,該協議解決了長達17年的漁業爭議,此協議也是臺日雙邊關係的里程碑。
臺灣漁業署署長沙志一表示,此作業區域涵蓋臺日過去這幾年發生漁業爭端的地點達97%,臺灣漁船這幾年曾遭到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干擾或逮捕,但從現在起,臺灣漁船在該海域作業將更有保障。
|
韓國
|
朝鮮日報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A18
|
車學峰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日本與臺灣10日就釣魚臺列嶼海域共同捕撈問題達成協議。根據該協議,在釣魚臺列嶼附近設定共同海域,就臺灣而言,可說獲得了實際利益,也就是釣魚臺列嶼周邊漁場的漁業權。
|
馬來西亞
|
華文南洋商報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A20
|
綜合外電
|
外電
|
臺日簽漁業權協議,漁船可在釣魚臺列嶼「經濟區」作業
臺日在第17次臺日漁業會談後簽署在釣魚臺列嶼周邊海域漁業權的協議。根據該協議,雙方同意劃設「協議適用海域」範圍,臺灣漁民在釣魚臺列嶼周邊海域作業範圍擴大約4,530平方公里。臺灣漁業署表示,這是漁業談判17年來最重大的突破。
|
西班牙
|
雅虎西班牙網站(Yahoo! Espana)
|
04/11/2013
網路版
|
|
Europa Press
|
臺日漁業協議使臺灣漁民得以在釣魚臺列嶼週邊水域捕魚
Japon y Taiwan firman un acuerdo que permitira al enclave chino pescar en las islas Senkaku/Diaoyu
臺灣與日本簽署了一項協議,使得臺灣(漁民)可以在東京、臺北和北京都聲稱擁有主權的釣魚臺列嶼水域捕魚。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表示,此次談判是關於東海的海洋生物資源保護,並強調此一雙邊協議與領土爭端無關。
|
巴林
|
每日論壇報(Daily Tribune)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A14
|
臺北報導
|
報導
|
臺灣與日本簽署爭論中之釣魚臺漁權協議
Taiwan,Japan sign disputed isles fishing accord
臺灣與日本歷經17年的談判,並在平等互惠的原則下,終於在昨(10)日由臺灣準官方機構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與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簽署爭議許久的釣魚臺漁權協議。廖會長表示,在本協議下,臺灣漁民將可在日本控制區的東海水域進行捕魚作業,此亦立下臺日兩國雙邊關係里程碑。
|
阿曼
|
觀察家日報(Oman Daily Observer)
|
04/11/2013
第7頁
|
|
報導
|
臺灣與日本簽訂漁業協議
Japan, Taiwan near accord on disputed isles fishery
根據4月11日外電報導,臺灣與日本於10日簽訂漁業協議,雙方同意擱置主權爭議,劃定特別合作海域。在上揭協議下,兩國拖網漁船可在重疊之200海浬經濟海域內捕魚。
|
尼加拉瓜
|
新報(El Nuevo Diario)
|
04/11/2013
國際新聞版,5C
|
愛菲社(EFE)
|
外電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臺灣與日本昨日簽署發生釣魚臺列嶼爭議附近的漁業協議,臺灣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該項協議進行了多年的談判,它同意臺灣漁民可以擴大捕魚的區域而不會遭受日本巡邏船的干擾。
|
日本
|
每日新聞
|
04/12/2013
社論版,P5
|
|
社論
|
相關各方應致力提高臺日漁業協議的實效性
臺日漁業為先前在釣魚臺周邊發生的臺日漁業摩擦訂立規範,值得肯定。臺日均主張將擁有「經濟主權」的海域定義成「法令適用排除水域」,據此雙方漁船均可安心作業而不會遭對方取締,且新成立的「臺日漁業委員會」將就漁船數量及魚貨量等部分進行協商以防止濫捕。此次協議並未觸及釣魚臺主權。
|
日本
|
沖繩時報(Okinawa Times)
|
04/12/2013
國際新聞版,A7
|
|
報導
|
馬總統對臺日漁業協議表示肯定,認為我對日關係將邁入新階段
馬總統強調臺日漁業會談之意義為臺日均擱置各自主張的釣魚臺主權,並先就實質問題進行協商而獲致具體成果,(此項漁業協議被)認為乃係日方重視渠所提倡之東海和平倡議,渠對日方之「誠意及善意」表示感謝,並指出臺灣在臺日漁業協議中仍繼續維持對釣魚臺之主權主張,有關主權問題絕無讓步之處。
|
澳洲
|
澳洲人報(The Australian)
|
04/12/2013
國際新聞版,p.9
|
Rick Wallace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美國將敦促中國大陸仿效臺灣擱置領土爭議做法
Japanshocks China on Senkakus
臺日漁業協議對有主權爭議之區域,樹立「分享資源勝於主權」之重要先例;此舉增加大陸政府對有主權爭議之地區須採行同樣解決途徑之壓力。該協議對北京當局有雙重打擊:(一)違背向來反對賦予臺灣任何「國家主權」地位意涵之原則;(二)日本偏好與臺灣合作解決釣魚臺爭議。
雪梨大學教授李約翰(John Lee)評論:(一)日本與臺灣在本案之聰明作為,將增加中國大陸必須擱置領土爭議以換取商業利益之壓力;(二)美國將促使中國大陸仿效臺灣作法,惟北京相信時間對其有利,恐將抗拒美方請求;(三)日本安倍晉三政府採取較積極、專斷外交作風,與臺灣達成談判多年未果之漁業協議,將有助日本在亞洲外交界形塑「建設性」角色之形象。
|
俄羅斯
|
獨立報(Nezavisimaya Gazeta)
|
04/12/2013
國際新聞版,8
|
Vladimir Skosyrev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俄羅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資深研究員貝格表示,臺灣在釣魚臺議題從來不和中國大陸聯手,而是強調自身獨特的政治路線,和日本簽定的協議再次向世人昭告臺灣的獨立路線,而這已經是眾所皆知。
|
日本
|
讀賣新聞
|
04/12/2013
國際新聞版,2
|
比嘉清太
|
報導
|
馬總統盼臺日關係更進一步
馬總統4月11日接見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時,肯定臺日漁業協議乃是完成歷史性的任務,盼臺日關係能更進一步。馬總統11日在「臉書」上留言,對日本友人的誠意及善意表達謝意。
|
日本
|
東京新聞
|
04/12/2013
國際新聞版,6
|
|
報導
|
馬總統肯定臺日漁業協議
臺灣馬英九總統11日就臺日簽署釣魚臺列嶼周邊漁業權之協議事肯定地表示,對日關係已邁入新階段,馬總統強調臺日擱置主權問題獲得實質成果的意義,顯示日本重視渠於去年提倡的「東海和平倡議」。馬總統另在文章中表示感謝日本的誠意及善意,並稱在主權問題方面,臺灣絕對沒有讓步,展現維持主權主張的姿態。
|
日本
|
琉球新報(The Ryukyu Shimpo)
|
04/12/2013
國內版,A5
|
|
報導
|
臺日擬制訂作業規則以維護雙方漁權
臺灣漁業署接受採訪表示,此次臺日漁業會談中,臺方原要求較大之作業水域,但在雙方相互尊重下經妥協而達成協議,臺灣方面亦有所讓步;今後臺灣漁民可不受日方干擾安心作業,對此次協議內容表示肯定。該署並表示,臺日雙方明確劃分作業水域及共同管理水域範圍,有助制訂作業規則,包括漁船數及漁獲量限制等規定將交由未來即將成立之「臺日漁業委員會」決定。
|
紐西蘭
|
新聞室電子報(The NewsRoom)
|
04/11/2013
網路版
|
駐紐西蘭代表處新聞稿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Taiwan, Japan sign agreement on fishing rights
臺灣與日本週三簽署一項談判已久的協議,規定雙方各自在東海重疊海域的漁業權,並容許臺灣增加漁業作業範圍。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這項協議立即生效,並讓臺灣漁船在不受日本官方干涉下增加作業區域。漁業署長沙志一表示,依據此一協議,臺灣與日本漁船可在釣魚臺列嶼周圍7,400平方公里範圍內作業,這提供臺灣漁船在不受干涉下,增加了4,530平方公里作業面積。
|
日本
|
日本經濟新聞
|
04/13/2013
國際新聞版,P6
|
山下和成
|
報導
|
臺日關係邁向新階段
馬總統在「臉書」(Facebook)上表示,臺日漁業協議使臺灣與日本的關係邁入新階段,並指出臺灣漁民可以安心在釣魚臺周邊海域捕魚。他對協議評價為雙方擱置爭議,用和平的手段解決問題。此外,馬總統亦強調主權方面並未讓步。
|
日本
|
英文日本時報(The Japan Times)
|
04/14/2013
|
|
社論
|
馬總統致力和平化解釣魚臺爭端,值得日「中」借鏡
臺日10日簽署釣魚臺列嶼周邊海域漁業權協議。馬總統在此(釣魚臺列嶼)爭議中沒有煽動臺灣人民的民族主義,故應值得讚許。馬總統做對的事,努力強調臺日共享的利益。2012年8月,他提倡「東海和平倡議」,推動共同開發該區資源及制定行為準則。
|
韓國
|
大韓新聞報網路版
|
04/15/2013
網路版
|
徐基修/韓處新聞稿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臺日10日簽訂漁業協議,臺灣漁民除新增3塊作業區塊,雙方並敲定以經緯度劃定「排除對方法令適用海域」及「特別合作海域」,確保漁民權益,不再遭到日方干擾。
主權絕不能分割或退讓,但資源可以分享,此係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的基本理念。此次「臺日漁業會談」亦因該倡議而獲共同協商基礎。雙方基於該基本理念進行協商,獲致共識,使久懸17年的臺日漁業問題基於對等互惠原則獲得具體成果。
|
美國
|
華爾街日報(The Wall Street Journal)網路版
|
04/16/2013
網路版
|
(1)William Kazer,(2)Jenny Hsu
|
報導
|
中國大陸低調回應臺日漁業協議
Fishing in troubled waters
根據協議,日本允許臺灣漁民在釣魚臺附近海域不受阻礙地捕魚。臺灣外交部的聲明強調,該協議使臺灣漁民的潛在捕魚範圍增加4,530平方公里。臺灣政府堅稱並未在主權的核心原則上讓步,聲明並稱,主權不能分割,但資源可以共享。
對於常被批評和中國大陸走太近的馬總統來說,他總算能彰顯獨立自主的形象。此事顯示馬總統相當務實,並避免全面捲入已變得非常情緒化的爭端之中,同時,日本得以在釣魚臺爭議上去除一個潛在的競爭者,並讓中國大陸看起來像是不通情理的一方。
釣魚臺爭議不會很快就獲得解決,而且或許這項小小的漁業協議將向北京當局展現,把漁業議題和棘手的外交問題分開,也能有所收穫。
|
日本
|
日本產經新聞
|
04/16/2013
|
|
報導
|
馬總統:臺灣是亞洲和平負責任的利害關係人
馬總統16日透過視訊在美國史丹福大學主辦國際會議上發表演說時指出,盼臺日10日就釣魚臺列嶼周邊漁權簽署的漁業協議,能作為臺、日及中國大陸三方今後針對共同開發釣魚臺周邊海域資源進行協商時的基礎。他並表示,臺灣將以「負責任的利害關係人」身分,對亞洲和平做出貢獻。
|
紐西蘭
|
獨家報導新聞電子報(Scoop)
|
04/17/2013
網路版
|
駐紐西蘭代表處新聞稿
|
報導
|
馬總統表示兩岸關係改善符合美國利益
President Ma says Taiwan-China development in U.S. interests
馬總統在由史丹福大學舉辦視訊會議上向美國學者表示,臺灣在解決釣魚臺列嶼領土爭議上有所進展,並稱此次簽署漁業協議係雙方決定各自擱置對釣魚臺列嶼領土與領海的主張,以共同保存與管理東海漁業資源,這項協議也是臺日關係的里程碑,並對相關各方如何找到維護區域和平與安定的方法,立下良好典範。
|
德國
|
新聞焦點(PR inside)
|
04/17/2013
網路版
|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Taiwanund Japan einig uber Fischereigrunde
臺灣在堅定維護主權及相關海域主張的前提下,基於對等互惠原則,與日方達成漁業協議。簽署臺日漁業協議後,臺灣漁民的作業範圍較以往擴大約4,530平方公里。馬總統曾提出「東海和平倡議」,期盼透過相關各方共同努力,使東海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此次漁業會談係針對雙方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的漁業作業安排達成協議,並未涉及雙方對主權的主張。
|
新加坡
|
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
|
04/27/2013
社論版,A45
|
Eric Huang
|
投書
|
臺灣對東海發展的回應
Taiwan responds to commentary on East China Sea developments
陳有容先生的「東海三角遊戲」一文提到臺灣只需要暫時「擱置」主權聲索,即使協議可被解釋為承認日本對該島嶼的主權等,惟陳君此所述並不成立。
我國對於釣魚臺列嶼之主權立場堅定而且一貫,即雖主權無法分割,但資源可以共享,此亦係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之基本理念。此次「臺日漁業會談」即因該倡議而獲共同協商基礎。未來我國將續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之立場處理相關議題,期盼推動東海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
|
泰國
|
曼谷郵報(Bangkok Post)
|
04/29/2013
國際新聞版,5
|
|
報導
|
臺日簽署漁業協議
Taipei, Tokyo ink fishery deal
臺灣與日本4月份簽署漁業協議,臺灣巧妙地脫離近來紛擾的釣魚臺列嶼主權爭議,使得釣魚臺爭議由臺日「中」三方賽局轉為日「中」對弈之局。臺日漁權協議使臺灣漁民可以在釣魚臺周遭全部約7萬4,000平方公里的海域進行捕撈作業,而不受日方干擾。但臺灣仍然保留對釣魚臺主權之立場;同時,以談判方式和平處理爭議,乃呼應馬總統所主張的東海和平倡議。
|
美國
|
今日美國報(USA Today)
|
04/29/2013
網路版
|
駐美代表金溥聰
|
專文
|
「東海和平倡議」為領土爭執各造提供解決之道
Taiwan can lead the way: Column—East China Sea Peace Initiative suggests a means for parties to territorial disputes
馬總統於2012年8月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建議東海領土爭執各造「以對話取代對抗」及「以協商擱置爭議」,並指出,該倡議主張「主權不容分割,但資源可以共享」,而臺日漁權協議充分顯示「東海和平倡議」之可行性,這不只是臺灣,而且是所有希望維持西太平洋和平與繁榮之國家的重大外交成就。涉及亞洲大陸邊緣水域領土爭端之各國,可效法臺日漁權協議,具體實現馬總統之和平倡議。臺日、陸日、日陸三個雙邊協議為第一步,最後則朝向臺、日、陸三邊協議。
|
印度
|
印度時報(The Times of India)
|
04/29/2013
社論版,P. 16
|
Rudroneel Ghosh
|
專訪
|
臺灣駐印度代表田中光接受專訪
India and Taiwan could have the perfect marriage
我國駐印度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田代表中光接受專訪時表示,馬總統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主張先擱置領土主權爭議,共同開發釣魚臺區域的資源,以達和平互惠之目的。這項倡議可作為解決該區域其他糾紛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