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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駐紐西蘭代表處及紐西蘭商工辦事處已完成換函,臺紐經濟合作協定將自102年12月1日正式生效

 2013/11/20
第313號新聞稿

我國與紐西蘭已於本(102)年11月20日由我駐紐西蘭代表處大使常以立及紐西蘭商工辦事處代表裴仕文(Stephen Payton)完成換函,確認「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於本年12月1日生效,雙方廠商可於明(103)年1月1日開始進行第1年(Year 1)降稅,兩國市場將進一步相互開放,雙方經貿合作關係進入嶄新階段。

我國與紐西蘭係於本年7月10日簽署「臺紐經濟合作協定」,並於本年10月29日經立法院二讀通過。紐西蘭是第一個與我簽署經濟合作協定的「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國家,對於我國未來推動與其他貿易夥伴洽簽經濟合作協定,具有特殊意義,外交部對此予以高度肯定,紐國政府並高度讚揚及感謝我政府高效率迅速完成「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的國內立法程序,深信這項協定為雙方創造更大的經貿利益,從而使兩國關係更加緊密穩固。

紐西蘭為「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的創始成員,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RCEP)的成員,「臺紐經濟合作協定」簽署後,我國市場將更趨向開放,除充分展現我國積極融入區域經濟整合的決心與努力外,亦為我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及「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創造有利條件,進一步加強與相關國家的合作關係。(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