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旗說明:丹麥國旗又稱為「丹尼布洛」,意思為「丹麥人的旗」或「紅色的旗」。丹麥的國旗是現今使用的國旗中最古老的,自1219年使用至今,對北歐國家的北歐十字國旗設計起了重大影響。
- 國慶日:6月5日
- 加入聯合國日期:1945年10月24日
- 語言:丹麥語
- 首都:哥本哈根
- 面積:42,921.60平方公里(不包括格陵蘭及法羅群島2個自治領)
- 地理位置:北歐
- 人口:584萬人(2021年1月)
- 宗教:基督教路德教派
- 幣制:丹麥克朗(Krone, DKK)
- 匯率:與美金兌換率:US﹩1.00= DKK 6.78(2022年3月16日)「詳細匯率資訊建議至臺灣銀行(http://rate.bot.com.tw/xrt?Lang=zh-TW)或兆豐商銀(https://www.megabank.com.tw/personal/foreign-service/forex)網站查詢」
- 電壓:220伏特
- 主要媒體:Jyllands-Posten, Berlingske Tidende, Politiken, Aktuelt, The Copenhagen Post
- 國名簡稱(中):丹麥
- 國名簡稱(英):Denmark
- 政治制度:君主立憲內閣制
- 建國簡史/歷史概況:西元1375年在MARGRETHE女王領導下,奠定建國基礎,當時領域包括今之瑞典、挪威及冰島等地。1523年瑞典脫離丹麥統治,1813年由於丹瑞大戰戰敗,將挪威之控制權讓與瑞典,1849年通過君主立憲,1944年冰島又正式脫離丹麥獨立,迄今維持目前之領土。1953年修憲允許王室女性後裔繼承王位。
- 國會:丹麥議會共有179席,175席來自丹麥本土,2席來自格陵蘭,2席來自法羅群島。
- 內閣:1918年以來,就沒有任何單一政黨能在國會取得絕對多數,因此政府法案大多需要執政黨與在野黨雙方的談判或妥協,故各政黨的意識形態日漸相近。
- 司法機關:最高法院處理與憲法相關的案件。
- 元首:女王瑪格麗特二世Queen Margrethe II(1972年1月14日即位)。
- 外交部長:Jeppe Kofod
- 主要政黨:丹麥社會民主黨、丹麥人民黨、丹麥自由黨、社會自由黨、社會人民黨及紅綠聯盟。
- 一般政情/政治情勢:丹麥於2019年6月5日舉行國會大選,中間偏左聯盟(社會民主黨、社會自由黨、社會人民黨及紅綠聯盟)取得執政權,該聯盟共推社民黨主席Mette Frederiksen擔任總理。
- 社會概況:丹麥是歐洲聯盟成員國,經濟高度發達,同時是個典型的福利國家,貧富差距極小,被聯合國認定為已開發國家。
1、國際貿易是丹麥經濟命脈,主要原料靠進口,產品銷售依賴國際市場。政府制訂優惠政策,鼓勵產品出口,1987年以來一直保持較大順差。主要進口產品為運輸機械設備、電信產品、原油、鋼鐵和飼料等。主要出口產品為乳肉製品、魚、家具、醫藥、電子產品、船舶等。
2、丹麥為一極現代之市場經濟,具有高科技農業、現代化經營之中小企業、穩定之匯率及高度依賴對外貿易等特性。
3、丹麥係糧食及能源淨出口國,目前並未使用歐元,惟丹麥克朗匯率緊盯歐元,匯率隨歐元上下。
丹麥係一小型開放經濟體,任何國際市場的波動,均對丹麥經濟產生直接衝擊。 - 財政收支:2020年歲入1787億美元,歲出1765億美元
- 輸出總值:107億美元(2020)、1249億美元(2021)
- 輸入總值:958億美元(2020)、1217億美元(2021)
- 主要輸出項目:醫藥、一般工業機械、動力機械、肉品、成衣、海鮮等。
- 主要輸入項目:車輛、電力設備、一般工業機械、成衣、醫藥、石油等。
- 主要出口國:德國、瑞典、美國、挪威、中國
- 主要進口國:德國、瑞典、中國、荷蘭、挪威
- 我對該國輸出:4億1774萬美元(2020年)、4億2900萬美元(2021.1~11月)
- 我自該國輸入:4億1158萬美元(2020年)、6億5900萬美元(2021.1~11月)
- 境內較具規模之外貿組織:The Trade Council of Denmark, Danish Export Association
- 與各國關係:中華民國與丹麥關係是指中華民國與丹麥王國之間的關係。1913-1950年,兩國有官方外交關係但曾經中斷,二次斷交後直至1980年代,於對方首都互設具大使館性質的代表機構。雙方也以民間性質在經濟、商業、學術以及文化等領域合作往來。
(一) 丹麥目前與171個國家建立外交關係,並在68國設有大使館(資料更新至2021年1月13日),此外並積極參與各種國際組織,在7個國際組織設有常任代表處。丹麥對開發中國家的援助,依GDP比例而言,在世界中名列前茅,2020年其援外佔GNI比例為0.70%。丹麥積極投入援外,重視對非洲關係和非洲發展問題,對非援助佔其對外援助的一半以上,計劃提升至三分之二,注重經援與民主、人權掛鉤。 (二) 丹麥視美國為其最重要的戰略盟國,亦將與美國及北約關係作為跨大西洋合作的核心內容和丹安全政策的基礎,認為美與北約在歐洲的軍事存在有利於歐洲的和平與穩定。 (三) 丹麥視與歐盟合作為外交政策的核心。支持歐盟東擴與深化一體化建設。然而丹麥在司法、防務、貨幣、歐洲公民權等四項歐盟合作領域仍持保留。 - 對外政策:歐盟會員國,採行歐盟之一致對外政策。
- 簽證資訊:根據官網(https://en.coronasmitte.dk/travel-rules/covidtravelrules) 3月29日更新資料: 丹麥取消與COVID-19有關入境限制,但旅客可能在登機時被要求提供與COVID-19相關證明。倘於丹麥確診,依丹麥衛生局建議應自我隔離。
提醒國人於搭機前,仍向航空公司詢問搭機所需出示之相關資料,可否搭機仍取決於各航空公司之政策。
丹麥相關規定網頁:
https://en.coronasmitte.dk/travel-rules/covidtravelrules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請以丹麥官網最新公布資訊為準。
另據我駐丹麥代表處表示,國人赴丹旅遊、出差時,護照及財物被扒頻仍,提醒國人務必提高警覺,留意證件及財物安全。另因丹麥物價高昂,建議赴丹前投保完整保障之海外旅遊保險,項目至少包含「醫療保險」、「緊急救援費用保險」及「旅行文件及行李損失保險」,行前並與親友或雇主洽妥國際匯款方式,以備及時獲得濟助。
丹麥扒竊作案迅速,地點及方式如下: 1.火車、機場、捷運、港口及人潮聚集處 2.名勝景點 3.搭乘交通工具時(上車時被推擠,或於車上滑手機時,被伺機扒竊) 4.飯店內房間、用餐區(未留意身旁皮包、拉桿箱及財物;上洗手間,請朋友注意財物) 5.扒竊集團會相互支援作案,且懂變裝易容 6.上、下遊覽車時 7.藉故搭訕(例如要求拍照、問路、借筆)再伺機扒竊搶劫(握手致謝時搶走手錶) 8.在火車上行竊(趁不留意時,竊、搶走行李架或身旁之財物)。
此外,丹麥曾發生假警察持假證件藉故盤查(例如,便衣假警察藉故偵查毒品,盤查護照及財物)伺機詐騙行搶之案例,特此提醒國人注意。請國人護照、信用卡及現金等物品應置於安全處,背包請前背,拍照時財物不離開視線,勿理會搭訕者,並應注意身旁可疑人士。外交部提醒國人來丹旅遊,務必小心自身證件及錢財,勿因對丹麥美好印象而鬆懈防備。倘護照或錢財遭竊,請立即向當地警察局報案,並聯繫駐丹麥代表處(電話:+45 3393-5152、緊急聯絡電話:+45 2076-0466)。
另我國人赴歐免簽證待遇非表示國人可無條件進入申根區停留。國人以免簽證方式入境申根區時,移民官通常可能要求提供:旅館訂房確認紀錄與付款證明、回程機票以及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費之財力證明等,建議國人預先備妥並隨身攜帶。
國人以免申根簽證方式前往歐洲30餘國家及地區觀光旅遊應準備文件如下(均請預先備妥並隨身攜帶):
須出示內載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有效護照;包括持用我國晶片護照及機器可判讀護照(MRP)持有人;持用外交及公務護照者,請自行向擬前往國家的駐華機構詢問。另外,國人在離開申根國家當日,護照須仍具有3個月以上的效期。
旅館訂房確認紀錄與付款證明、親友邀請函、旅遊行程表及回程機票。
足夠維持旅歐期間生活的財力證明,例如現金、旅行支票、信用卡,或邀請方資助的證明文件等。
倘欲到申根區短期進修、洽談商務、參展、參加競賽、出席會議,除需備齊上述文件及證明外,移民官將視國人計劃在歐洲從事的活動性質,另要求檢視其他證明文件,例如:
(1)從事短期進修及訓練:入學(進修)許可證明、學生證或相關證件。
(2)商務或參展:當地公司或商展主辦單位核發的邀請函、參展註冊證明等文件。
(3)從事科學、文化、體育等競賽或出席會議等交流活動:邀請函、報名確認證明等文件。
國人以免申根簽證方式赴歐洲30餘國家及地區其他相關注意事項請詳見外交部「歐盟免申根簽證常見問答集」。
護照上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之少數國人,不得適用免申根簽證待遇,訪歐前需辦理申根簽證。
備註:
若有相關疑問及細節,請於啟程前向擬前往國家的駐華機構洽詢確認或逕上各該國網站查詢。
另依據歐盟規定,民眾若攜未滿14歲的兒童同行進入申根區時,必須提供能證明彼此關係的文件或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書,而且所有相關文件均應翻譯成英文或擬前往國家的官方語言。
申根國家移民官員具相當裁量權,即便國人備妥所有相關文件,若移民官員:
(1)懷疑可能赴歐從事與短期停留目的不符的活動;
(2)可能對會員國的公共秩序、公共衛生、內部安全等造成威脅;
(3)過去曾被拒絕入境者,均仍有可能遭拒絕入境。
旅遊醫療險雖不是以免簽證入境申根區之條件,惟因歐洲各國就醫費用相對昂貴,以致於海外遭逢急難須支付高額之醫療費用,造成本人及家屬極大財務之負擔。建議國人於出國前仍購買足額旅行平安險(包含附加海外緊急醫療、住院醫療、各種急難救助及國際SOS救援服務等),同時請先了解並檢視自己現有的保險是否包括在國外財物被竊或遺失獲得適當理賠,及是否可給付出國旅行期間之所有醫藥費用(包括住院醫療及醫療救援轉送回國治療)。
簽證詳細情形,請洽詢丹麥商務辦事處
e-mail: tpehkt@um.dk
網址: http://taipei.um.dk/
地址:105 台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2樓1207室
TEL:02-2718-2101
FAX:02-2718-2141 - 時差:冬令時間(每年10月之最後一個星期日開始)為7小時,夏令時間(每年3月之最後一個星期日開始)為6小時。
- 駐館(或兼轄該國館處):駐丹麥代表處
資料來源:歐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