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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務院亞太助理國務卿羅素於國會聽證會指出我「東海和平倡議」的內涵與美國核心策略相符

2014/02/06
第017號新聞稿

美國國務院亞太助理國務卿羅素(Daniel Russel)於本(103)年2月5日出席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亞太小組聽證會,就中國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ADIZ)及亞太區域海事情勢等議題作證,期間曾應詢表示,馬總統提出的「東海和平倡議」,檢視其中的重要內涵,吾人會發現均符合美國的核心策略與努力,包含尊重國際法及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look at the key elements thereof, you find the principles that are at the heart of the U.S. strategy and the U.S. effort, namely respect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eaceful resolution of disputes)。

自馬總統於101年8月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以來,我政府持續呼籲相關各方自我克制,不升高對立行動,並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處理爭端。我以該倡議的精神處理相關議題,包括簽署「臺日漁業協議」、臺菲和平解決「廣大興28號漁船案」、舉行臺日及臺菲漁業會談、以及我方處理中國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等,均顯示我提出該倡議的時機是適切的,且美方亦持續給予高度肯定。羅素助卿此次談話所提出的尊重國際法及以和平方式解決爭端等關鍵內涵,確為我「東海和平倡議」的基本精神,此亦符合美方盼區域維持和平穩定的立場。

中華民國政府願再次呼籲周邊國家,參酌美方立場,正確瞭解「東海和平倡議」的精神與價值,持續以理性友好的和平對話方式處理爭端,避免升高區域緊張情勢,共同為區域的和平與穩定作出具體貢獻。(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