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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條約法律司       

經略南海 永保太平

經略南海 永保太平

 「經略南海 永保太平」

南海諸島屬於中華民國領土,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相關海域享有國際法及海洋法上的權利,不容置疑。

南海海域問題相當複雜,各聲索國所聲索的範圍相互重疊,涉入的國家數量眾多,牽涉層面也涵蓋區域安全、外交關係,以及各國的政經利益,政府會持續和各國合作協商。

政府會堅定地捍衛我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並且依照國際法和海洋法,主張應該有的海域權利,不會放棄主權及我國的合法權利。

太平島不僅是我國領土,同時也是臺灣為區域和平、穩定做出具體貢獻的重要場域。蔡英文總統於105年7月19日對南海議題提出「四點原則」和「五項做法」:

一、 四點原則:

(一)南海爭端應依據國際法及海洋法,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和平方式解決;

(二)台灣應納入多邊爭端解決機制;

(三)相關國家有義務維護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

(四)中華民國主張應以「擱置爭議、共同開發」方式處理南海爭端,且願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和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之和平與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

二、 五項做法:

(一)捍衛漁權:強化護漁能量,確保漁民作業安全;

(二)多邊協商:請外交部和相關國家加強對話溝通,協商尋求合作共識;

(三)科學合作:請科技部開放科研名額,由相關部會邀請國際學者到太平島進行跨國性之生態、地質、地震、氣象、氣候變遷等科學研究。

(四)人道救援:請外交部和相關國際組織、NGO合作,讓太平島成為人道救援中心及運補基地;

(五)鼓勵海洋法研究人才:強化國家因應國際法律議題時的能量。

展望未來,臺灣將會在和平、人道、生態及永續的價值之上,持續維護南海航行和飛越自由。同時,我們也願意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和相關國家共同促進南海區域的和平穩定,並共同保護及開發南海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