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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13-06-14

 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 6月13日刊登一篇報導指出,菲國調查人員建議對向台灣漁船開槍、造成一名漁民死亡之菲國公務船人員提起刑事和行政訴訟。

該報導作者Floyd Whaley引述菲律賓司法部長德利馬(Leila de Lima)有關起訴之說。國際前鋒論壇報(International Herald Tribune)亦於14日刊載該報導。
該起訴建議已轉呈菲律賓總統艾奎諾(Benigno S. Aquino III),等待他做出最後決定。在5月9日於台菲重疊經濟海域發生該事件後,菲律賓國家調查局(The Nation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介入調查後提出該項建議。

Whaley報導指出我國外交部不能苟同菲方說法,一度導致台菲兩國關係緊張。菲方指稱,廣大興28號躲避登船臨檢並企圖衝撞其公務船;菲國公務船因而試圖對漁船引擎射擊,欲使其失去動力。

該報導指出,台方調查人員發現證據與對方指稱不符。台灣漁船上45個彈孔,並非集中在引擎室,而是分散船身各部位,顯示菲國海防隊員恣意掃射,非僅針對引擎射擊。而且,菲國公務船的重量是台灣漁船的7倍多,因此指控台灣漁船試圖衝撞菲國巡邏船令人難以採信。

該報導引用我外交部聲明,「在攻擊事件發生後,菲律賓公務船逕自駛離,未對受襲擊的船隻提供援助,此舉明顯違反國際法及人道主義原則」。

全文詳見:http://www.nytimes.com/2013/06/14/world/asia/charges-urged-in-filipino-raid-on-taiwanese-boat.html?_r=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