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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國與菲律賓於民國102年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開啟我國與東南亞國家簽署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的新頁,後來我國陸續與非洲、南太平洋、拉美及加勒比海、歐洲等地區數國簽署類似協定。

  近年來集團性跨國犯罪日益猖獗,亟需相關各國基於維持法律秩序及人民利益,互惠互利,建立共同打擊跨國犯罪的有效機制。本部將持續與我政府相關部會共同推動與外國強化警政交流合作,以及洽簽司法互助、移交受刑人等雙邊協議,並爭取參與相關區域及多邊機制,使我國成為全球合作打擊與防制跨國犯罪不可或缺的好夥伴。

 近期具體成果

※ 更多相關資訊請查詢「本部全球資訊網–條約協定(司法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