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A授權許可僅授權旅客登機赴美,並不保證可入境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官員仍可就是否允許旅客入境擁有最終裁量權。蓋ESTA系統僅要求申請人填寫相關基本資料及回答少數問題做初步篩濾,美國海關暨移民局官員與入境旅客面對面之談話及審核,仍係決定該旅客能否入境美國之關鍵。
近來少數國人於申請ESTA時因未誠實填寫,雖取得ESTA授權許可,惟入境美國時被察覺而遭美移民官員以「未誠實填報ESTA資料」為由拒絕入境,並即遣送回國,以後將不得以免簽赴美,而須取得簽證。在此呼籲所有國人,上網申請ESTA時務必誠實作答。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AIT/T)官員即曾強調,簽證遭拒或曾有犯罪紀錄,不代表申請ESTA必然遭拒,須視個案情形判定,故填寫ESTA時務必以誠實為最高原則。而倘ESTA未獲通過或其他因素無法適用VWP赴美,仍可向AIT/T申請適當種類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