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TA是用以決定旅客是否有資格以VWP赴美的自動化系統。
●ESTA申請流程:上網填表→提出申請→記下申請號碼→付款→檢視申請狀態。
●ESTA所需資訊:以英文填寫姓名、出生日期及護照資訊等生物特徵資料,並回答有無傳染性疾病、特定罪行之逮捕與定罪、撤銷簽證或遭驅逐出境之紀錄及其他問題。無論個人或團體申請,申請者應負責本身申請資料之真確性。
●ESTA所需費用:費用21美元,包括兩部分:
處理費─所有電子旅行授權之申請者需就每次提出之申請支付處理費,費用為4美元。
授權費─倘申請獲得批准並收到以VWP赴美的許可,您的信用卡將支付17美元的額外費用。倘您的電子旅行許可申請遭拒,您只需繳付處理費。
●ESTA付款方式:所有ESTA申請之費用須使用指定之信用卡或金融卡支付。信用卡持卡人姓名無需與旅客姓名相符。如朋友、親戚或旅遊業者等第三方代為申請,也可以為個人或團體之申請支付相關費用。所有的付款資料取得後,才會處理申請案。
●ESTA申請回應:多數情況下,ESTA幾乎可立即確認旅客是否取得VWP旅行資格。其申請可能之回應有3種:(1) 授權許可-申請者可以VWP身分赴美;(2) 授權未定-申請者須在72小時內查詢網站更新資訊,以得知最終決定;(3) 旅行未獲授權-則必須至美國使領館申請簽證。
●ESTA授權許可之效期:旅行授權許可一般有效2年或至護照失效為止,視何者到期時間較早。授權許可效期內可多次入境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