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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部辦事處招募外交志工

 

為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提昇外交工作品質及行政效能,以落實「全民外交」理念,竭誠歡迎您加入外交志工行列,與我們一起為國家的外交前途打拼。

一、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齡在18 歲以上,有服務熱忱者,具基本電腦操作及外語溝通能力者佳。

二、報名方式:

(一)郵寄報名:填具「外交志工報名表」,連同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郵寄至地址:408 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 段503 號1 樓,外交部中部辦事處收。信封請註明「報名外交志工」。

(二)電子郵件報名:填具「外交志工報名表」,連同學經歷證明文件電子檔,以電子郵件寄至中部辦事處電子信箱:taichung@boca.gov.tw。

三、報名日期:自即日起接受報名,招募截止日為113 年7 月31 日。

四、志工服務項目:櫃檯諮詢引導、解說申辦流程、協助填寫表格並協助民眾操作公共事務機及影印機等,並以能協助夜間值班者為優先(週三夜間值班時間為17:00-20:00)。

五、服務地點:外交部中部辦事處(台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 段503 號1 樓)。

六、甄選、訓練、授證及福利:

(一)報名初審合格者,將另行通知參加甄選。甄選錄取者安排受訓,訓練合格者外交部將頒發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成為正式外交志工。

(二)志工按次計算服勤時間,依規定補助車馬費;經授證合格者並享有意外事故保險。

七、相關事項請逕洽外交部中部辦事處(04-2251-0799 分機33,承辦人羅小姐),外交部網站www.mofa.gov.tw